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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n Revising the Assessment Measures for Zhuhai City's 2004 Re-employment Work Target Responsibility System

关于修订珠海市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04〕27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珠府办〔2004〕27号 zhuhai
This document revises and reissues the 2004 assessment measures for Zhuhai's re-employment work target responsibility system, detailing scoring criteria for evaluating district governments on implementing re-employment policies, public service systems, and rural employment initiatives.
Document Text 3,160 characters
珠府办〔2004〕27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4〕41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2003年11月25日市府办公室印发的《珠海市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珠府办〔2003〕87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珠海市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劳动保障局反映。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六月十八日珠海市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04年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粤发〔2003〕13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04〕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4〕41号)、《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珠字〔2003〕5号)、《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珠办发〔2003〕21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 (一)落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 (二)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情况。 (三)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情况。 (四)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情况。 (五)强化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情况。 (六)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情况。 (七)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情况。 二、指标和分值 (一)落实责任制(19分)。 1.区政府制定“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具体操作方案,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3分);将2004年度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逐级下达到街道(镇)和有关部门(2分);开展年度考评工作(2分)。 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新增就业岗位数(3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数(3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数(3分)、准确掌握下岗失业人员情况,并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3分)。 (二)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12分)。 1.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出台贯彻国家、省和市的各项就业和再就业政策的实施办法,且具有结合实际、切实可行、实际操作性强等特点(2分)。 2.各有关部门能及时兑现下岗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有关服务机构按规定申请应享受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补贴资金(8分)。 3.开展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及时处理群众有关就业和再就业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事件(2分)。 (三)推进城乡统筹就业(22分)。 1.把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下发了有关推进城镇化、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文件(2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珠府〔2004〕44号),制定具体的规划和政策,明确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2分)。 2.把就业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各乡镇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机构(2分),落实人员编制(2分),财政安排人员和工作经费(2分),落实场地(2分),做好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2分)。 3.区依托综合性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分),当地财政安排培训经费给予补贴(2分),完成市下达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接收)就业任务(4分)。 (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18分)。 1.完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工作制度,开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年底前100%的街道社区聘请工作人员并落实工作经费(3分)。 2.2004年底前,区按省、市下发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硬件配置标准”完成网络硬件配置(3分);区劳动力市场实现与市信息联网(2分)。区均使用全市统一的“再就业管理系统”开展再就业管理工作(2分)。 3.2004年底前,区政府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财政经费(4分)。在劳动力市场开设下岗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受理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资格认定申请等“一站式”服务(2分)。 4.对登记求职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介绍成功率40%以上(2分)。 (五)强化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9分)。 1.区政府在10月底前制定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方案(2分),明确建设资金来源,落实场地(3分)。 2.对有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培训后再就业率达60%以上(2分)。完成市下达的创业培训计划(2分)。 (六)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12分)。 1.区把再就业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分),安排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经费(2分)。 2.按本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所需资金安排落实各项补贴资金(4分),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建设资金(2分),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经费(2分)。 (七)帮助困难群体就业(8分)。 1.建立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空岗申报制度,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措施(4分)。 2.建立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完成市下达的“4050”人员再就业数(4分)。 各项考评内容的评分计算标准和统计方法,详见附件1;各区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详见附件2。 对在2003年度省考评中被扣分的工作项目,各区必须在2004年6月底前整改完成原定目标任务,并要在7月5日前向市政府作详细报告(报告送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否则按被扣分数在2004年考评总分中加倍扣分。 三、考评步骤 (一)自评。2005年1月10日前,各区政府组织对本区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填写《评分表》,连同2004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总结和自评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二)核对。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自评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有疑点的,有关区应对该项考评内容进行核实,并补充相关材料。 (三)抽查。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检查组,赴各区、街道(镇)、社区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抽查面不少于各区、街道(镇)的50%。 (四)评定。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查、核对和抽查的结果提出初评意见,提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会议评定。 四、奖惩办法 (一)考评分数在9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区,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2003年-2005年连续三年达标或2004年、2005年两年评分均在95分以上的,可参加再就业工作先进区评选。 (二)考评分数在70分以下的,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在考评中或考评后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区,一律取消其再就业工作先进区评选资格,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已表彰的,撤销表彰,收回所发奖牌或荣誉证书。 (四)对被通报批评或追究领导责任的区,取消其当年参加市政府综合性评优活动的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市直有关部门再就业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按签订的责任书执行。 (二)市技工学校主管部门要加紧推进技工学校资源整合工作,认真抓好技工教育,争取技工学校建设在考评中不被省扣分。 (三)2003年11月25日市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03〕87号)停止执行。 (四)本办法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评分表 2.2004年各区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Topics
employment policy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labor market
Metadata
文号 珠府办〔2004〕27号
Publisher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uhai
Date 2010-08-09 16:02:41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就业与再就业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14)
prov 粤府办〔2004〕41号
印发广东省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formal
prov 粤发〔2003〕13号 formal
prov 粤办发〔2004〕6号 formal
unkn 珠府办〔2003〕87号 formal
unkn 珠字〔2003〕5号 formal
unkn 珠办发〔2003〕21号 formal
unkn 珠府〔2004〕44号
(已失效)印发关于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珠府〔2004〕44号)
formal
prov 印发广东省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named
prov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 named
prov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named
unkn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named
unkn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named
unkn 印发关于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已失效)印发关于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珠府〔200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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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关于印发珠海市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珠海市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03〕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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