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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6 00:00:00
Jieyang City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Measures
揭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This document establishes the management framework for recording, collecting, disclosing, and using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in Jieyang City, aiming to regulate these activities and protect the rights of information subjects while promoting social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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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8 charac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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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不正当手段采集公共信用信息的; (三)在信息报送和管理中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社会法人和个人权益受到重大损害的; (四)篡改、虚构公共信用信息的; (五)违反规定泄露和使用公共信用信息的; (六)未按规定核查、处理异议信息的; (七)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第四十一条 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工作考评,对有关机构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督促工作开展。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司法机关、中央和省驻揭单位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活动。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月31日止。
Topics
social credit system
data governance
public administration
Metadata
| 文号 | 揭府令第61号 |
| Publisher | 揭阳市人民政府 |
| Site | jieyang |
| Date | 2015-01-16 00:00:00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社会信用体系 |
| CMS Category | 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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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2)
| prov 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 named |
|
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
named |
Referenced By (1)
| muni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jiey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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