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high 2017-11-03 15:39:49

Notice of the Jieya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Jieyang Market Supervision Modernization 13th Five-Year Plan'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揭府办〔2017〕75号 jieyang
This document formally issues and mandat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Jieyang City's 13th Five-Year Plan for Market Supervision Modernization, which aims to establish a modern market supervision system and improve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Document Text 18,813 characters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揭府办〔2017〕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六届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实施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商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 揭阳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 为建立健全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开创揭阳振兴发展新局面,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7〕14号)、《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揭府〔2016〕32号),编制本规划。 一、工作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工作现状。 “十二五”时期,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2012年以来,全面推进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两建”工作,市场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在营造环境、深化改革、规范市场、多元共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营商环境逐步优化。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放宽市场准入,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开展“先照后证”改革,压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超过90%;深入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率先颁发全省首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全面推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探索逐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开展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并颁发电子营业执照,探索全程电子化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建立“双告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随机抽查和联动响应等制度。截至2015年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总数138374户。 ——监管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下放、转移行政审批事项204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出台了《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揭府办函〔2015〕21号)。推进行政许可实施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印发了《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揭府办函〔2015〕22号),落实市府直属各单位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推进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清理审核工作,截至2015年底已基本完成市直47个部门的权责事项的清理、审核工作,共清理各类权责事项9150项,经调整后拟保留7462项,调整比例达到18.45%。改革市场后续监管机制,出台《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加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15〕8号)及附件《揭阳市市场主体许可经营项目监管清单》和《揭阳市市场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许可监管清单》,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改革监管执法体制,推进职能整合和机构改革,开展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卫生和计生、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的体制改革,完成食品药品管理、工商、质监体制改革,在县(市、区)实施工商、质监 “二合一”市场监管体制,在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等领域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实行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机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级监管。落实企业年检改年报制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施企业信用监管,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信用分类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强化风险监管。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开展重点商品抽查和专项整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规范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在查处无照经营、商品生产流通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等领域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共享平台作用。 ——监管手段不断强化。发挥“互联网+市场监管”效应,推进大数据监管。深入开展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加快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推进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建设,开展企业分类监管。消费维权机制日益完善,“诉调对接、联动、协作、和解”维权机制不断深化。 ——共治格局初步构建。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及公众参与市场监管的作用。创新社会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整合各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功能,建立12345投诉举报平台,对消费维权、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实现“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能力不断增强,全市76家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实现全面脱钩,编制4批市属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至2015年底,有44家社会组织已逐步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加强金融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市人行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了揭阳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自愿维权站,该模式为全省首创,至2015年底,全市共成立5个金融维权站点。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市市场监管工作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从整体上看,我市市场秩序仍不够规范,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现象仍有存在;市场机制仍不够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尚不完善,信用缺失现象依然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民间投资壁垒、行业垄断仍有发生,市场要素流动不充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完全形成。从市场监管具体工作来看,重审批、轻管理,重事前干预、轻事中事后监管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部门职责交叉、多头执法、标准不一、信息封闭的痼疾亟待解决;信用监管、风险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兴手段有待加强;改革配套制度、社会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同时,网络经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市场监管、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大有可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转型攻坚和信用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提出了客观要求;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促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创造了良好条件;《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奠定了法治基础;我市长期以来形成的市场环境优势特别是近年来开展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为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面对新形势,把市场发展环境中的机遇和挑战转变为促进改革发展的动力,推动以先进的市场监管理念、科学的市场监管方式方法、规范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和成熟的市场规则为特征的市场监管现代化,成为“十三五”时期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确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准确把握现代市场监管核心要义,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以推进依法监管为基础,以实施信用监管为重点,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以社会多元共治为支撑,积极探索符合揭阳市情、具有揭阳特色的市场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维护公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构建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市场监管现代化制度体系,明确市场监管规则、程序、标准和结果,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改革创新,科学监管。充分发挥新科技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实现智慧监管,推动“互联网+市场监管”,提高监管现代化水平。 ——厘清职责,协同监管。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健全监管制度,推进综合执法,整合监管资源,加强监管互动,形成监管合力。 ——简政放权,高效监管。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实行简约高效的监管方式,消除不必要的管制,减轻企业负担,减少社会成本。围绕鼓励创新、促进创业,实行包容式监管,改革传统监管模式,推动创新经济繁荣发展。 ——信用监管,多元共治。推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强化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多元共治的市场监管格局。 (三)工作目标。 ——监管机制科学高效。监管职责全面厘清,监管力量重心下移,监管资源配置合理,执法职能相对集中,综合执法改革有序推进;市场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层级联动执法响应机制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全面建立。 ——监管方式标准规范。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全面建成,市场监管标准和规范逐步完善,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方式有序推行。 ——监管格局多元共治。行业自律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公众、舆论监督作用凸显,以政府监管为主导、市场自律为基础、社会共治为保障的多元化市场监管新格局基本完善。 ——市场环境统一开放。市场准入更加便捷,市场竞争充分有效,市场行为规范有序,制度体系较为完备,信用体系基本建立,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树立科学监管理念。 1.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 ——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利用大数据建立“互联网+市场监管”的信息化监管模式,实现科学高效监管,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同机制,消除监管盲点,形成监管合力。按照减少层次、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原则,完善综合执法,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和公众的作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监管格局。 ——营造有序市场环境。打破地区封锁,消除市场壁垒,形成统一规范、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坚持放活和管好相结合,构建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把握监管核心要义。 ——激发市场活力。改变传统“管”的观念,把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向,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破除各种体制障碍,服务市场主体,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规范市场秩序。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作为市场监管的着力点,坚持放活和管好相结合,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为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保障。 ——维护消费者权益。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重要位置,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完善消费维权网络,改善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完善监管工作机制。 1.厘清监管职责。 ——依法划分监管职责。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贯彻落实的通知》(揭府办函〔2016〕151号)等文件要求,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的,严格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市场监管职责,严格界定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查处职责。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为市场监管部门;不涉及行政许可但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部门;不涉及行政许可且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市场监管部门;涉及多个部门且监管职责分工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市场监管部门,切实解决监管职责不清的问题。 ——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通过权责清单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责任清单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通过负面清单明确“法无禁止皆可为”。编制并公布市县二级政府权责清单,建立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审批制度改革、机构和职能调整、管理任务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2.相对集中执法。 ——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依法整合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对集中行使执法权。深化部门内部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推进“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所属机构执法职能,统一交由一个机构履行。 ——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对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市场监管部门,试行机构和职能整合。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逐步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层级之间的执法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部门间联合执法行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协同监管机制。到2020年,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 ——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国土、海洋渔业、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劳动保障、文化旅游、网络安全、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领域综合执法。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合理设置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分类分层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相对集中行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权,推进统一执法。 3.下移执法重心。 ——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厘清不同层级政府及其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权责关系,明确属地执法责任,减少执法层次,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市场监管部门的不同层级对同一市场主体及其生产经营行为均有监管职权的,原则上由最低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监管。 ——依法赋予镇街政府执法权限。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规定,通过法定程序赋予特大镇人民政府行使或者委托较大镇、一般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使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部分市场监管职权。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发现市场违法行为但无权查处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4.优化执法资源。 ——优化机构配置与职能划分。优化市直市场监管部门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工作,调整完善内设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强化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的内设机构。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实行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强化基层执法保障。在执法编制、专业人才等资源方面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城市管理、海洋渔业等领域基层执法力量,推进市场监管关口前移。增加基层装备投入,配备执法记录仪、先进检验检测设备等,提高科技手段在监管执法中的应用。建立基层执法经费逐步增长机制,提高基层经费保障水平。 (三)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1.强化日常监管。 ——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制定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和监管全覆盖,建立政府部门随机联查制度。结合揭阳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订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2017年底前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加强重点专项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年度专项检查计划,集中执法力量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重点核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交、媒体报道的线索和检验检测发现的问题。 ——加大抽查检验力度。构建以“退市不合格商品”为核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机制,强化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抽查检验。打造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立抽查结果在行政管理和执法领域的互认共用机制。2018年底前,构建客观评价市场商品质量及评估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价模型,建立商品质量市场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商品质量评价及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推行行政指导监管方式。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建议、提醒、辅导、引导、规劝、示范、公示、约谈、回访等非强制性方式实施监管,引导市场主体主动正确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积极预防、避免违法行为发生或违法行为升级。 2.推进协同监管。 ——加强横向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强化工商部门履行“双告知”职责,各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获取相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依法办理相关商事登记后置行政许可,履行审批和行业管理职责,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增强执法合力,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探索制定和实施联合执法事项清单制度,牵头开展联合执法的部门制定监管规划,规范实施程序,组织、协调联合执法工作,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参与联合执法。加强行业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监管部门的作用,履行专业监管职责,规范行业领域市场秩序。 ——强化层级联动。厘清层级监管执法职责,加强层级管理和业务督导。市级部门主要行使市场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保障执法的统一、规范;县级部门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重大执法任务,查处或者协助查处涉及本地区的重大案件;对上级部门移交的案件或违法行为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处理结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的层级联动执法。 3.加强信用监管。 ——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揭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揭阳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归集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备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生效判决、裁定和执行、表彰奖励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参照省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规范和编码规则,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全市各部门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和优化信用基础数据库,并按规范报送信用信息,全面实行信用信息记录的标准化、电子化记载和存储。 ——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根据政府部门应用需求对信用揭阳网进行升级完善,实现实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共享信息;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重点完善数据库管理模块及政府部门应用模块,按省要求推进与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引导各类社会机构整合和开放数据,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形成政府信息与社会信息交互融合的信用信息资源。健全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制定信用信息标准,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信用信息采集、存储、交换、加工、使用和披露过程中的信息安全。推进部门公共信用信息记录清单编制工作,修订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到2020年,实现所有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 ——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依法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督促市场主体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和即时信息。在企业监管、安全生产、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安全等领域,推动汇总整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市场监管数据、法定检验监测数据、违法失信数据、投诉举报数据等。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规范,支持开展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公示服务。 ——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修订完善企业信用联动奖惩机制意见,明确信用联动实施的方式及流程,指导部门开展信用联动奖惩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将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纳入其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市场主体在经营场所公开信用承诺。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推广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建立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分类标准、程序和分类监管措施。依据信用等级,依法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措施。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出现诚信问题的企业加强辅导,促进规范。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进行重点监管,实施增加监管检查频次、告诫约谈、公示其信用记录和信用类别,以及限制其取得公共资源、优惠政策和荣誉称号等监管和约束措施。各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实施本部门、本行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到2020年底前,建立覆盖所有行业和部门的信用联动惩戒机制。 4.实施标准监管。 ——制订监管标准。对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市场监管部门制订实施监管职责的具体标准和规范,包括监管事项、法律法规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2018年底前,各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本部门实施市场监管的具体标准和规范。 ——落实标准监管。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公开制度,强化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对不符合企业声明标准的产品和服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严肃依法处理。加强对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情况的监督,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明确所抽检产品的检验标准和依据,重点加强对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项目或指标的抽查检验,对达不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程质量等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依法从重处理。 5.推行风险监管。 ——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建立风险信息采集网络,健全风险信息采集、整理、分析、研判和报送制度,制定市场风险监测计划。建立统一的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和数据库。探索建立市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风险评估机构对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等风险信息的分析、研判,主动发现风险点,实现对市场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 ——建立风险预警处置和防控联动机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针对不同内容、特征的风险,探索不同的风险预警方式。建立市场风险联动防控制度,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实施风险防控联动,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处置措施。建立统一的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的市场风险事件,及时组织实施应急专项风险监测,做好应急预案处理。 (四)加强关键环节监管。 1.优化市场准入。 ——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2015〕26号),深入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现有制度规范的衔接。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等。争取通过1-2年的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新设审批事项。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和事项,推行并联审批,推进审批后监管制度化建设。推进电子政务体系建设,完善市网上办事大厅,推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公布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推动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审批部门脱钩。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进一步削减各类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资质认定,最大限度缩减政府审批范围。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推进行政审批的减、放、转、优改革,解决“先照后证”后市场主体办证难的问题。按照“放管服”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措施,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加强风险防范。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名称自助申报,建立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完善企业名称与驰名商标、注册商标权利冲突解决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制定和实施《揭阳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深化企业住所登记改革,合理放宽住所登记条件,结合实际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多样化改革。 ——深化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推行多证照合一,市场主体开展经营均须办理的证照原则上整合为“一照”。探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加快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推动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在部门间互认共享。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16〕39号),积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登记服务模式,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行登记注册“一窗通办”,将按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改造整合,统一设置登记注册综合服务窗口。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完善简易注销机制,简化和完善市场主体注销流程,为市场主体自行退出市场提供便利,逐步推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建立强制退出机制,配合去产能、去库存,加大对“僵尸企业”清理力度,对长期未履行年报义务、长期缺乏有效联系方式、长期无生产经营活动、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探索建立强制退出市场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或达不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程质量等法定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取缔,吊销相关证照。 ——加大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力度。探索出台我市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措施,加强对小微企业发展的跟踪监测。推广实行政府通过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检测认证等服务。加强非公党建工作,充分发挥非公党建对小微企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2.推进公平竞争。 ——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执法力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2016〕77号),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严厉打击仿冒名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侵犯商业秘密、经营无合法来源进口货物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加强与中科院、省科技厅等合作,加快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区。加强知识产权综合监管和保护,加大专利、工商、版权、海关等执法部门协作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共享、通讯联络、联合执法、会商协调、案件走访、“两法”衔接、信息公开、信息反馈机制,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协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制度建设,强化部门间定期沟通和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落实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与公、检、法之间互相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 ——推进商标培育保护工作。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落实省商标品牌保护中长期规划,培育和保护商标品牌,提升商标品牌国际影响力。加快培育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品牌,推进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建设,加强对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管理与保护。建立重大商标案件研究会商机制,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大驰名、著名、涉外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权保护力度。健全商标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商标侵权、违法代理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整治,促进商标代理行业自律。 ——推进广告行业监管工作。以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为依托,建立健全大数据广告监管体系。以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为重点,加大对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户外、网络等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指导推动广告行业健康发展,鼓励广告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广告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我市广告产业规模及竞争力。 ——推进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坚持依法、信用、协同管网原则,加强网络交易综合监管。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推进跨境电商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建立以网络自动监测为主的日常监管机制。强化工商、通信、商务等执法部门的协作,注重网络源头治理,坚决依法关闭非法网站网页。鼓励网店进行工商登记,逐步落实网店实名制。推广“红盾电子标识”,引导网络经营者亮照亮标经营,探索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工作,推动形成公正可信的网络交易信用信息评价体系。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的主体责任。以交易平台为重点,持续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查处各类网络经营违法行为。加强社交电商、农村电商、服务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打假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双管齐下,强化联合执法机制、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假执法合力。改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机制,加大抽查范围和力度,加强抽查结果运用,提高打假工作精准性。针对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深入开展打假专项整治,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查办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质量违法活动,深入推动互联网领域打假工作。 ——强化产品质量和服务监管。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工作,落实《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产品服务质量监管。严厉查处质量低劣、违反强制性标准、存在质量和安全风险的产品,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加强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加大质量抽检力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监控,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立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对相关企业、责任人实行市场禁入,增强企业提升质量的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与促进体系,推广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信用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形成区域和行业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化解产品服务的质量安全风险。 ——完善价格监管机制。加快完善市场价格监管规则,依法制定不同市场领域相应的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完善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价格监管工作体系,加强对零售、电商、旅游、银行和电信等与民生关切行业的价格监管。推进价格监督员队伍建设和价格诚信建设。 ——推进传销综合治理工作。完善传销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日常工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信息技术监控机制、群防群控机制,把打击传销作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措施。建立健全传销预防机制,提升群众对传销行为的辨别力,预防大规模传销案件发生。加大对传销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管齐下,重点加大对网络传销等新形式传销活动的研究和打击。加强对直销行为的规范,引导直销企业加强自律,从源头上防止直销行为演变为传销行为。 3.强化消费维权。 ——强化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建立政府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应对突发、重大消费事件的协作机制。统一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行政部门处理消费投诉工作规程。开展消费侵权热点专项执法行动,建立消费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跨区域联动机制,完善异地投诉和处理消费纠纷。完善消费纠纷调解制度,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和跨区域、跨领域消费纠纷调解机制。探索建立消费纠纷仲裁机制,提供消费仲裁公共服务。完善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小额消费纠纷诉讼机制,快速处理小额消费纠纷。加强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沟通,建立消费维权诉讼与调解工作对接机制。整合行政部门、消费者组织及经营者的消费维权工作数据,引导经营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开展消费环境指标测评工作,推动消费环境安全放心指数不断提升。 ——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重点加强对预付费、商品售后、教育培训、通讯服务、汽车维修等服务领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络购物、跨境消费等新兴消费领域的维权力度,加大对网络经营者拒不落实退换货责任、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等消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净化农村消费环境。 ——强化消费维权社会网络建设。建立消费者组织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互通消费维权信息,形成消费维权合力。开展行业消费服务评议调查、比较试验等,揭示行业存在问题,探讨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措施建议。探索在专业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消费纠纷调解机构,自觉化解消费纠纷。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站点建设,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加强对经营者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管理,建立经营者消费维权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发展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志愿者队伍,支持、鼓励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援助、社区服务和社会监督。 ——强化消费维权教育宣传。开展消费法规、知识的普及与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消费维权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作用,加强教育引导,主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提升公众的理性认知和风险防范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社交平台等新兴媒体及时发布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问题,引导生产经营者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公众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五)运用科技手段监管。 1.建立统一信息平台。 ——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等级,依托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与市场准入信息系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市场行为监管信息系统、消费维权投诉与经济违法行为监管信息系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互传对接,推进市(县、区)、各部门信息系统资源共享,推动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2017年底前,与广东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完成对接。 ——加强市场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市场监管信息产生、更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备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表彰奖励等监管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到市场监管信息平台。2020年底前,市场监管信息资源共享率达90%以上。 2.依托大数据监管。 ——健全数据标准规范。按照省的数据标准规范,完善我市市场监管大数据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等。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大数据标准规范,制定我市市场监管大数据标准规范。建立全市市场监管数据库,实现市场监管数据统一存储、更新和应用。 ——运用大数据实施有效监管。加强跨部门数据关联比对分析,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律和特征,分析、研判市场监管风险点,对市场秩序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分析,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运行规律的分析,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网络市场等容易引发高风险的领域,探索构建监管信息的决策模型,实现务实高效的数字化市场监管。 ——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运用。加强市场监管数据与宏观经济数据的关联应用,定期形成市场环境分析评估报告。跟踪监测有关市场监管政策和制度的实施效果,定期评估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运用大数据对政府及其市场监管部门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进行绩效评估,及时对市场监管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建立市场秩序评价指标体系和市场监管效能评价指标体系。 ——构建数据共享应用机制。支持征信机构和社会力量依法采集市场交易和社会交往中的信用信息,引导各类社会机构整合和开放数据,形成政府信息与社会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依法提供等方式,加强政府与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合作,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信息产品和技术服务的机制,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监管和高效服务提供支撑保障。 3.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 依靠信息网络技术建设移动执法、指挥调度等现代化监管执法系统,提高执法效能。利用自动监控系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施在线监测。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统一追溯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 (六)提升依法监管水平。 1.完善监管制度。 ——加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等与市场监管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与市场监管实践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构建与法律法规体系相衔接配套的地方制度体系。针对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业态,探索推进网络交易监管制度建设,为网络市场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落实市场监管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严格按照《揭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规定》(揭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1号)、《揭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揭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及时清理修订与上位法规定相抵触或者相互之间规定不一致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7年底前,完成对市场监管方面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加强对市场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完善市场监管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备案审查。 2.规范执法行为。 ——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推行对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提高基层法治水平。加快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积极实施《揭阳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揭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幅度。2019年底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本单位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权的裁量范围、幅度进行细化,并向社会公开。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明确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2019年底前,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配套文件。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办案机关规定。建立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案情通报机制,理顺市场监管部门、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机制,完善案件线索联合调查和办理等协作机制。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监督机制,加强移送衔接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系统,实现违法犯罪案件信息互联互通。 3.强化执法监督。 ——推进依法行政考评。按照《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意见》(揭府〔2013〕90号),针对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状况、信息公开、行政监督等方面,定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加大社会评议权重,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促进市场监管水平提高。 ——全面推行执法公开。依法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审批依据、程序、申报条件等,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情况,对已公布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并加强监督检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依法公开监测、抽检和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执法工作常态化监督制度,构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协调联动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大要案、跨区域案件交办督办制度和函告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4.加强法制宣教。 重点围绕《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促进普法与执法紧密结合,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完善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群众自觉守法。 (七)构建多元监管格局。 1.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健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度。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企业首负责任制,引导生产经营者依法承担生产经营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评价体系,提高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引导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危机处置机制。建立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保证生产销售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安全标准的要求,防范、管控自身违法失信行为。 ——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和服务保证金制度。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主动召回缺陷产品,下架不合格商品。引导生产经营者增加商品和服务信息透明度,全面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推行电子商务产品标准信息明示和鉴证工作。试行扩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形成风险分担的社会救济机制和专业组织评估、监控风险的市场监督机制。 2.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健全行业自律规约。指导行业协会制定完善自律规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六个机制,规范会员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推动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并与政府、市场、社会建立的约束惩戒机制相衔接,形成联动效应。 ——支持行业协会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建立行业内部信用信息收集渠道,健全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操作流程,依法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并公开结果。 ——推动行业协会与市场监管机关建立沟通合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发布本行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引导行业协会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诉求、行业及市场发展动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市场监管活动。建设揭阳市社会组织综合管理及服务平台,完善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并与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建立全社会统一的信息平台。 3.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完善1234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以“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为原则,通过“集中受理、分类办理、分级负责、全面反馈”的方式,办理市民咨询、投诉、举报、建议等诉求。依托12345投诉举报平台开启“互联网+”模式,开通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诉求渠道,为社会公众参与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提供方便。加快与省对接,加强数据的分析利用,为政府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提供决策依据。 ——发挥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培育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依法开展鉴证、验资、评估等活动。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依法对企业财务、纳税情况、资本验资、交易行为真实性进行鉴证,依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核查。建立健全市场专业化服务机构监管制度,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脱钩,有序放开检验检测认证市场,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2020年底前建立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重点技术领域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和优势,建立健全专业化服务机构监管制度。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影响力,及时客观报道社会关注的市场监管热点问题和重大举措,重点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建立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对新闻曝光案件的追查制度和监督查处结果发布制度。严惩以有偿新闻恶意中伤生产经营者、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杜绝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工作作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统筹推进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全面实现规划目标。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作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负责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扎实推进规划的实施。 (三)落实经费保障。 全面落实市场监管现代化经费预算保障制度,市场监管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对实施本规划的经费予以必要的保障。 (四)强化检查督导。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主要规划项目跟踪反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制订相关措施。加大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督办考核力度,将规划每年实施情况纳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领导班子考核范围。
Topics
market supervision regulatory reform business environment
Metadata
文号 揭府办〔2017〕75号
Publisher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jieyang
Date 2017-11-03 15:39:49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市场监管现代化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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