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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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7 11:25:49
Notice of the Jieya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Work Plan for the Acceptance and Assessment of Urban Black and Odorous Water Bodies Treatment in Jieyang City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城市 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This document issues a work plan for the final acceptance and assessment of urban black and odorous water bodies treatment in Jieyang City, setting specific water quality targets, deadlines, and implementation tasks to ensure complete elimination of black and odorous water bodies by the end of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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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19〕40号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揭阳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六届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揭阳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要求,打好黑臭水体整治这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重大战役,确保2019年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关决策部署,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反馈意见整改,坚决以硬作风、硬措施完成水污染防治硬任务,全面消除黑臭水体,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高位推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黑臭水体整治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坚决打好黑臭水体治理这一重大战役。 (二)坚持严字当头,实事求是。严格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抓好源头治理和源头管控,从根本上解决水环境基础设施欠账问题,促使河道回归自然属性。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治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坚持因河施策,标本兼治。坚持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相结合,既集中力量打好消除黑臭水体的冲刺战,又抓好“长制久清”的持久战。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既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又要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 三、主要目标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大冲刺行动,至2019年11月30日前,全市5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面完成治理工作,公众满意度、水质指标、工程措施、长效机制等情况全面符合要求,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一)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公众满意度高于60%,力争达到90%以上。 (二)加强治理力度。确保水质改善、稳定达标,即:①透明度大于25cm;②溶解氧大于2mg\/L;③氧化还原电位大于50mV;④氨氮小于8mg\/L。 (三)加快工程进展。确保如期完成工程建设,启动验收评估。揭东区大港溪、揭阳产业园北河社区内河于9月30日前完成治理工作,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榕城区东风河、揭阳楼后渠、揭东区曲溪河于11月30日前完成治理工作,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四)完善长效机制。明确日常管养单位,建立管理养护制度,巩固治理成效,杜绝黑臭反弹。 四、工作任务 (一)控源截污 1.完善截污体系。加快推进实施沿河截污管道建设,完善新建管网与现有管网的接驳,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确保黑臭水体沿岸城中村、老旧城区、居民小区等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落实) (1)9月20日前完成揭东区大港溪、北河社区内河沿岸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2)9月30日前完成榕城区东风河排水排污工程建设。 (3)9月30日前完成揭东区曲溪河应急污水处理站建设,11月30日前完成沿河截污管网和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4)11月30日前完成揭阳楼后渠截污完善工程(标段一、二)工程建设。 2.加快设施建设。加快市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曲溪河应急污水处理站等黑臭水体沿岸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建成投入运营,确保截污治污体系有效运作,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揭东区、揭阳产业园落实,9月20日前完成) 3.开展排污口整治。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数,每个排污口要进行登记建档。全面开展清理非法排污口,通过依法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落实,9月20日前完成) (二)清障清拆围绕清障清拆工作任务,因地制宜、认真研究、下定决心、攻坚克难,全面完成榕城区东风河、揭东区曲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涉及的清障清拆工作任务,确保河道全面恢复畅通,清拆进度全面满足施工建设需要。(榕城区、揭东区落实,10月30日前完成) (三)内源治理 1.加强清淤疏浚。在前期清淤疏浚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论证评估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清淤疏浚存在的盲区、反弹情况,并做好存量底泥的清理转运,巩固清淤疏浚成效。要合理妥善做好底泥处理处置,并做好登记留档,严禁沿岸随意堆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落实,9月20日前完成) 2.加强垃圾治理。规范黑臭水体沿岸整治范围内的垃圾堆放点,对沿岸社区巷道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做好沿岸河堤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垃圾打捞和收集转运体系,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捞并妥善处理处置,严厉查处向水体倾倒垃圾杂物的行为。(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落实,9月20日前完成) (四)生态修复强化沿岸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围绕黑臭水体周边实际情况,拟订生态修复实施计划,综合采取植草沟、生态护岸、透水砖等形式,对硬化河岸进行改造,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构建以沉水、底栖、浮游等水底生物恢复为核心的水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落实,10月30日前完成) (五)活水循环合理调配水资源,恢复水体生态,利用雨洪水、清洁地表水、污水处理厂尾水等作为补充水源,增强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通过水系合理联通、水体微循环等方式,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落实,10月30日前完成) (六)强化管理 1.明确管理主体。各相关区要进一步明确黑臭水体日常管理维护主体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各项管理养护制度建设。(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落实,9月20日前完成) 2.强化执法力量。加强对黑臭水体沿岸的巡查、执法力度,加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落实,长期执行) (七)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由黑臭水体所在区党政领导担任河长,进一步加强落实黑臭水体各级河长履行责任,加强统筹谋划,调动区直相关单位、街道、村居(社区)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到位。各级河长要带头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河,增加巡河频次,建立巡河台账,要将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纳入巡查重点内容,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市水利局牵头,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落实,长期执行) (八)完善资料切实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的资料收集工作,按照“一河一档”的要求,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包括黑臭水体治理相关方案文件、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及设施相关资料(立项、设计、合同、施工过程影像记录、验收)、公众满意度测评原始资料、水质监测报告等。要重视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同步收集资料,注重电子资料、纸质资料同步收集整理,要做到系统、完整、真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落实,大港溪、北河社区内河整治资料9月20日前完成,东风河、揭阳楼后渠、曲溪河整治资料11月20日前完成) (九)宣传引导 1.做好宣传载体建设。各相关区要加强对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宣传,围绕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任务、治理内容、取得成效等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每个水体至少设置一个宣传栏,重视做好治理前后效果对比,通过通俗易懂、生动鲜活的形式,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情况和成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落实,9月10日前完成) 2.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相关区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在揭阳电视台、揭阳日报等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政府开展黑臭水体治理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效,每月每条水体至少报道1次。要积极搭建公众参与交流平台,引导全民爱水、护水,自觉维护整治成效,提升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形成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治水新格局。(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落实,9月20日前开展,长期执行) 3.做好公众调查评议。落实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公众调查问卷的形式,对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商户等,进行水体整治前后的效果调查。每个水体的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份,并根据调查情况形成公众满意度测评报告,作为申报“初见成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落实,大港溪、北河社区内河整治资料9月20日前完成,东风河、揭阳楼后渠、曲溪河整治资料11月20日前完成) (十)水质监测落实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周对5条黑臭水体的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等4项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原则上可沿黑臭水体每200-600m间距设置检测点,每个水体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取样点一般设置于水面下0.5m处,水深不足0.5m时,应设置在水深的1\/2处,取多个检测点指标的平均值作为评估依据。水质监测结果作为申报“初见成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落实,9月10日前开展,每周1次) 五、工作阶段 (一)制订方案阶段(2019年9月6日前)围绕水质达标的目标,按照“初见成效”的任务要求,制订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根据5条黑臭水体的具体实际情况,“一河一策”分类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期限,形成“1+5”工作方案体系,为扎实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大冲刺、按期申报验收奠定基础。 (二)示范先行阶段(2019年9月30日前)落实示范先行工作机制,对前期基础工作开展较好的揭东区大港溪、揭阳产业园北河社区内河,抓紧时间开展扫尾工作,做好水质检测、公众测评、资料整理,确保2019年9月30日前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实现消除黑臭水体零的突破。 (三)全力冲刺阶段(2019年11月20日前)各相关区按照工作方案任务措施,闻鸡起舞、日夜兼程,加快推进控源截污、清障清拆、内源清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各项工作,确保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治理工程。 (四)全面完成阶段(2019年11月30日前)各相关区围绕公众满意度、水质指标、工程措施、长效机制等四方面工作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扫尾,确保2019年11月30日前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区、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黑臭水体整治作为民生工程谋划推动,大力攻坚克难,坚决以硬作风、硬措施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硬任务。要加强领导力量,落实领导挂钩工作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班子成员分别挂钩一条黑臭水体,督促指导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各相关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也要落实对应的挂钩工作机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全方位传导压力,确保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任务。 (二)加强跟踪指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及时跟踪掌握黑臭水体治理进展,全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实施。加强技术指导,做好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沟通对接,按照“初见成效”评估要求,协调技术咨询部门指导各相关区做好工程推进和资料整理,完善评估验收资料。 (三)严肃责任追究黑臭水体整治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相关区、各责任单位要把黑臭水体整治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11月底前未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任务的,将约谈属地政府主要领导;12月底前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1. 榕城区东风河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 2. 榕城区揭阳楼后渠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 3. 揭东区大港溪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 4. 揭东区曲溪河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 5. 揭阳产业园北河社区内河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附件1榕城区东风河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东风河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2019年11月30日前,东风河黑臭水体全面完成治理工作,公众满意度、水质指标、工程措施、长效机制等情况全面符合要求,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一)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公众满意度高于60%,力争达到90%以上。 (二)加强治理力度。确保水质改善、稳定达标,即:①透明度大于25cm;②溶解氧大于2mg\/L;③氧化还原电位大于50mV;④氨氮小于8mg\/L。 (三)加快工程进展。确保如期完成工程建设,启动验收评估,11月30日前完成治理工作,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四)完善长效机制。明确日常管养单位,建立管理养护制度,巩固治理成效,杜绝黑臭反弹。 二、工作任务 (一)控源截污 1.完成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东环城路(含东风河)排水工程扫尾施工,确保全面完成排水排污工程建设,推动东风河沿岸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责任领导:郑剑波,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9月30日前完成) 2.开展排污口整治。对东风河沿岸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每个排污口要进行登记建档。全面清理非法排污口,通过依法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责任领导:魏智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山、新兴、榕华街道,9月20日前完成) (二)清障清拆对影响东风河及莲花心河周边的临时构筑物、影响水流的障碍物等进行清拆,拓宽过水断面,保持水流通畅。(责任领导:魏智勇,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中山、新兴、榕华街道,10月30日前完成) (三)内源治理 1.加强清淤疏浚。在2017年底泥清淤的基础上,对河道再次进行清淤疏浚,并做好存量底泥的清理转运,巩固清淤疏浚成效。要合理妥善做好底泥处理处置,严禁沿岸随意堆放。(责任领导:郑剑波,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中山、新兴、榕华街道,9月20日前完成) 2.加强垃圾治理。规范东风河沿岸整治范围内的垃圾堆放点,对沿岸社区巷道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做好沿岸河堤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垃圾打捞和收集转运体系,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捞并妥善处理处置,严厉查处向水体倾倒垃圾杂物的行为。(责任领导:魏智勇,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中山、新兴、榕华街道,9月20日前完成) (四)美化环境围绕东风河周边实际情况,对水体两岸的水草植物等进行修剪,在水体两岸种植灌木、草皮等形式,美化周边环境。(责任领导:郑剑波,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中山、新兴、榕华街道,10月30日前完成) (五)活水循环适时打开马山滘等水闸,合理调配水资源,实现水系合理联通、恢复水体生态,增强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通过水体微循环等方式,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责任领导:魏智勇,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山、新兴、榕华街道,10月30日前完成) (六)强化管理 1.加强日常管理。明确中山街道为东风河黑臭水体日常管理维护主体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各项管理养护制度建设。(责任领导:郑剑波,牵头单位:中山街道,配合单位:新兴、榕华街道,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9月20日前完成) 2.强化执法力量。加强对黑臭水体沿岸的巡查、执法力度,加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禁止偷排漏排行为。(责任领导:魏智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配合单位:中山、新兴、榕华街道,长期执行) (七)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落实黑臭水体各级河长履行责任,加强统筹谋划,调动区直相关单位、街道、社区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到位。各级河长要带头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河,建立巡河台账,将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纳入巡查重点内容,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责任领导:魏智勇,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河长办),配合单位:中山、新兴、榕华街道,长期执行) (八)完善资料切实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的资料收集工作,按照“一河一档”的要求,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包括黑臭水体治理相关方案文件、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及设施相关资料(立项、设计、合同、施工过程影像记录、验收)、公众满意度测评原始资料、水质监测报告等。要重视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同步收集资料,注重电子资料、纸质资料同步收集整理,要做到系统、完整、真实。(责任领导:郑剑波,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中山、新兴、榕华街道,11月20日前完成) (九)宣传引导 1.做好宣传载体建设。要加强对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宣传,围绕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任务、治理内容、取得成效等内容,在东风河东侧新建大型的黑臭水体宣传栏,做好治理前后效果对比,通过通俗易懂、生动鲜活的形式,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情况和成效。(责任领导:郑剑波,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9月10日前完成) 2.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在揭阳电视台、揭阳日报等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政府开展黑臭水体治理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效,每月至少报道1次。要积极搭建公众参与交流平台,引导全民爱水、护水,自觉维护整治成效,提升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形成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治水新格局。(责任领导:林瑛、郑剑波,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9月20日前开展,长期执行) 3.做好公众调查评议。落实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公众调查问卷的形式,对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商户等,进行水体整治前后的效果调查。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份,并根据调查情况形成公众满意度测评报告,作为申报“初见成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责任领导:郑剑波,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中山、新兴、榕华街道,11月20日前完成) (十)水质监测落实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周对东风河黑臭水体的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等4项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原则上可沿黑臭水体每200-600m间距设置检测点,检测点不少于3个,取样点一般设置于水面下0.5m处,水深不足0.5m时,应设置在水深的1\/2处,取多个检测点指标的平均值作为评估依据,水质监测结果作为申报“初见成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责任领导:魏智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山、新兴、榕华街道,9月10日前开展,每周1次) 三、工作阶段 (一)制订方案阶段(2019年9月6日前)围绕水质达标的目标,按照“初见成效”的任务要求,根据东风河目前治理的实际情况,制订东风河黑臭水体治理冲刺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期限,形成健全工作方案体系,为扎实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大冲刺、按期申报验收奠定基础。 (二)全力冲刺阶段(2019年11月20日前)按照工作方案任务措施,抓紧时间开展扫尾工作,加快推进控源截污、清障清拆、内源清理、环境美化、活水循环等各项工作,确保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治理工程。 (三)全面完成阶段(2019年11月30日前)围绕公众满意度、水质指标、工程措施、长效机制等四方面工作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扫尾,确保11月30日前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推进等工作,成立榕城区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统筹指挥:组 长:郭 翔(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副组长:郑剑波(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智勇(副区长、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成 员:林静美(区委区政府办副主任)袁 俊(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黄楷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孙佳新(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局长)彭剑畦(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林潮松(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黄荣波(中山街道办事处主任)郑楷军(榕华街道办事处主任)孙伟彬(新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洪潜新(东升街道办事处主任)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黑臭水体整治作为民生工程谋划推动,举全区之力大力攻坚,坚决以硬作风、硬措施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硬任务。要落实对应的挂钩工作机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全方位传导压力,确保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任务。 (二)加强跟踪指导要及时跟踪掌握黑臭水体治理进展,全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实施。加强技术指导,做好与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沟通对接,按照“初见成效”评估要求,做好工程推进和资料整理,完善评估验收资料。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责任单位要把黑臭水体整治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如未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附件2榕城区揭阳楼后渠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揭阳楼后渠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2019年11月30日前,揭阳楼后渠黑臭水体全面完成治理工作,公众满意度、水质指标、工程措施、长效机制等情况全面符合要求,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一)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公众满意度高于60%,力争达到90%以上。 (二)加强治理力度。确保水质改善、稳定达标,即:①透明度大于25cm;②溶解氧大于2mg\/L;③氧化还原电位大于50mV;④氨氮小于8mg\/L。 (三)加快工程进展。确保如期完成工程建设,启动验收评估,11月30日前完成治理工作,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四)完善长效机制。明确日常管养单位,建立管理养护制度,巩固治理成效,杜绝黑臭反弹。 二、工作任务 (一)控源截污 1.完成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全力加快北部片区截污管网完善工程——揭阳楼后渠截污完善工程(标段一、二)建设,抓紧推进龙石村雨污分流建设,拆除揭阳楼后渠临时截污坝,确保完成排水排污工程建设,推动揭阳楼后渠周边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责任领导:郑剑波、魏智勇,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东升街道,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11月30日前完成) 2.开展排污口整治。对揭阳楼后渠沿岸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每个排污口要进行登记建档。全面清理非法排污口,通过依法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责任领导:魏智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东升街道,9月20日前完成) (二)内源治理 1.加强清淤疏浚。在2017年底泥清淤的基础上,对河道再次进行清淤疏浚,并做好存量底泥的清理转运,巩固清淤疏浚成效。要合理妥善做好底泥处理处置,严禁沿岸随意堆放。(责任领导:郑剑波,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东升街道,9月20日前完成) 2.加强垃圾治理。规范揭阳楼后渠沿岸整治范围内的垃圾堆放点,对沿岸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做好沿岸河堤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垃圾打捞和收集转运体系,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捞并妥善处理处置,严厉查处向水体倾倒垃圾杂物的行为。(责任领导:魏智勇,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东升街道,9月20日前完成) (三)生态修复结合揭阳楼广场景观,强化沿岸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综合采取植草沟、生态护岸、透水砖等形式,对硬化河岸进行改造,构建以沉水、底栖、浮游等水底生物恢复为核心的水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责任领导:郑剑波,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东升街道,10月30日前完成) (四)活水循环合理调配水资源,实现水系合理联通、恢复水体生态,增强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通过水体微循环等方式,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责任领导:魏智勇,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东升街道,10月30日前完成) (五)强化管理 1.加强日常管理。明确东升街道为黑臭水体日常管理维护主体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各项管理养护制度建设。(责任领导:郑剑波,牵头单位:东升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9月20日前完成) 2.强化执法力量。加强对黑臭水体沿岸的巡查、执法力度,加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禁止偷排漏排行为。(责任领导:魏智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配合单位:东升街道,长期执行) (六)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落实黑臭水体各级河长履行责任,加强统筹谋划,调动区直相关单位、街道、社区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到位。各级河长要带头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河,建立巡河台账,将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纳入巡查重点内容,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责任领导:魏智勇,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河长办),配合单位:东升街道,长期执行) (七)完善资料切实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的资料收集工作,按照“一河一档”的要求,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包括黑臭水体治理相关方案文件、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及设施相关资料(立项、设计、合同、施工过程影像记录、验收)、公众满意度测评原始资料、水质监测报告等。要重视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同步收集资料,注重电子资料、纸质资料同步收集整理,要做到系统、完整、真实。(责任领导:郑剑波,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东升街道,11月20日前完成) (八)宣传引导 1.做好宣传载体建设。加强对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宣传,围绕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任务、治理内容、取得成效等内容,设置宣传栏,做好治理前后效果对比,通过通俗易懂、生动鲜活的形式,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情况和成效。(责任领导:郑剑波,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9月10日前完成) 2.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在揭阳电视台、揭阳日报等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政府开展黑臭水体治理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效,每月至少报道1次。要积极搭建公众参与交流平台,引导全民爱水、护水,自觉维护整治成效,提升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形成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治水新格局。(责任领导:林瑛、郑剑波,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9月20日前开展,长期执行) 3.做好公众调查评议。落实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公众调查问卷的形式,对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商户等,进行水体整治前后的效果调查。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份,并根据调查情况形成公众满意度测评报告,作为申报“初见成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责任领导:郑剑波,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东升街道,11月20日前完成) (九)水质监测落实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周对揭阳楼后渠黑臭水体的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等4项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原则上可沿黑臭水体每200-600m间距设置检测点,每个水体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取样点一般设置于水面下0.5m处,水深不足0.5m时,应设置在水深的1\/2处,取多个检测点指标的平均值作为评估依据,水质监测结果作为申报“初见成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责任领导:魏智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东升街道,9月10日前开展,每周1次) 三、工作阶段 (一)制订方案阶段(2019年9月6日前)围绕水质达标的目标,按照“初见成效”的任务要求,根据揭阳楼后渠目前治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揭阳楼后渠黑臭水体治理冲刺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期限,形成健全工作方案体系,为扎实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大冲刺、按期申报验收奠定基础。 (二)全力冲刺阶段(2019年11月20日前)按照工作方案任务措施,抓紧时间开展扫尾工作,加快推进控源截污、内源清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各项工作,确保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治理工程。 (三)全面完成阶段(2019年11月30日前)围绕公众满意度、水质指标、工程措施、长效机制等四方面工作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扫尾,确保11月30日前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推进等工作,区成立榕城区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统筹指挥:组 长:郭 翔(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副组长:郑剑波(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智勇(副区长、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成 员:林静美(区委区政府办副主任)袁 俊(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黄楷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孙佳新(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局长)彭剑畦(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林潮松(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黄荣波(中山街道办事处主任)郑楷军(榕华街道办事处主任)孙伟彬(新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洪潜新(东升街道办事处主任)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黑臭水体整治作为民生工程谋划推动,举全区之力大力攻坚,坚决以硬作风、硬措施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硬任务。要落实对应的挂钩工作机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全方位传导压力,确保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任务。 (二)加强跟踪指导要及时跟踪掌握黑臭水体治理进展,全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实施。加强技术指导,做好与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沟通对接,按照“初见成效”评估要求,做好工程推进和资料整理,完善评估验收资料。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责任单位要把黑臭水体整治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如未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附件3揭东区大港溪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大港溪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开展大港溪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大冲刺行动,到2019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大港溪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公众满意度、水质指标、工程措施、长效机制等情况全面符合要求,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一)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公众满意度高于60%,力争达到90%以上。 (二)加强治理力度。确保水质改善、稳定达标,即:①透明度大于25cm;②溶解氧大于2mg\/L;③氧化还原电位大于50mV;④氨氮小于8mg\/L。 (三)加快工程进展。确保如期完成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启动验收评估。大港溪于9月30日前完成治理工作,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四)完善长效机制。明确日常管养单位,建立管理养护制度,巩固治理成效,杜绝黑臭反弹。 二、工作任务 (一)控源截污 1.完善截污体系,加快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实施大港溪沿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建成投入运营,确保截污治污体系有效运作;完善新建管网与现有管网的接驳,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确保大港溪黑臭水体沿岸城中村、老旧城区、居民小区等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具体任务:完成大港溪沿岸社区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并将污水接驳到大港溪截污管道。(责任领导:洪锡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9月20日前完成) 2.开展排污口整治。组织开展大港溪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数,每个排污口要进行登记建档。全面开展清理非法排污口,通过依法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责任领导:洪锡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9月20日前完成) (二)内源治理 1.加强清淤疏浚。在大港溪前期清淤疏浚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论证评估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清淤疏浚存在的盲区、反弹情况,并做好存量底泥的清理转运,巩固清淤疏浚成效。要合理妥善做好底泥处理处置,并做好登记留档,严禁沿岸随意堆放。(责任领导:王拥新,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9月20日前完成) 2.加强垃圾治理。规范大港溪黑臭水体沿岸整治范围内的垃圾堆放点,对沿岸社区巷道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曲溪街道、区环卫局负责)。做好沿岸河堤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垃圾打捞和收集转运体系,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捞并妥善处理处置,严厉查处向水体倾倒垃圾杂物的行为(区河长办、曲溪街道负责)。(责任单位:区市场物业管理局、环卫局、河长办、住房城乡建设局,曲溪街道,9月20日前完成) (三)生态修复强化大港溪沿岸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围绕黑臭水体周边实际情况,拟订生态修复实施计划,综合采取植草沟、生态护岸、透水砖等形式,对硬化河岸进行改造,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构建以沉水、底栖、浮游等水底生物恢复为核心的水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责任领导:王拥新,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9月20日前完成) (四)活水循环合理调配水资源,恢复水体生态,利用雨洪水、清洁地表水、污水处理厂尾水等作为城市水体的补充水源,增强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通过水系合理联通、水体微循环等方式,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责任领导:王拥新,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9月30日前完成) (五)强化管理 1.明确管理主体。区河长办作为大港溪黑臭水体日常管理维护主体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各项管理养护制度建设。(责任领导:洪锡藩,责任单位:区河长办、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曲溪街道、揭东开发区,9月20日前完成) 2.强化执法力量。加强对黑臭水体沿岸的巡查、执法力度,加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禁止偷排漏排行为。(责任领导:洪锡藩,责任单位:曲溪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长期执行) (六)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落实黑臭水体各级河长履行责任,加强统筹谋划,调动区直相关单位、街道、村居(社区)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大港溪黑臭水体治理到位。大港溪河长要带头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河,增加巡河频次,建立巡河台账,要将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纳入巡查重点内容,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责任领导:洪锡藩,责任单位:区河长办、农业农村局,曲溪街道,长期执行) (七)完善资料 切实做好大港溪黑臭水体整治的资料收集工作,按照“一河一档”的要求,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包括黑臭水体治理相关方案文件、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及设施相关资料(立项、设计、合同、施工过程影像记录、验收)、公众满意度测评原始资料、水质监测报告等。要重视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同步收集资料,注重电子资料、纸质资料同步收集整理,要做到系统、完整、真实。9月20日前完成。具体任务及提供部门: 1.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及年度整治计划。(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已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内证明材料。(区河长办、农业农村局) 3.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的证明材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大港溪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及相关规划文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5.公众满意度调查原始表格和统计材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6.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黑臭水体整治前后的监测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7.水质改善相关主体工程设施证明材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8.黑臭水体蓝线范围内垃圾收集、转运等相关工作记录;相关垃圾中转站转运记录,河面漂浮物清理工作证明材料。(区环卫局、曲溪街道) 9.入河排污口批复文件、分布图和日常监测记录。(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10.与黑臭水体整治相关的管网施工图、排污管网维护计划、管网维护记录。(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曲溪街道) 11.相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及在线监测、监督性监测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2.底泥清淤疏浚整治方案、第三方底泥检测报告、清淤底泥转运处置台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3.执法相关材料。(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14.按要求落实“河长制”证明材料。(区河长办) 15.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证明材料。(区河长办、农业农村局) 16.黑臭水体分布图。(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7.水功能区划及水系图。(区农业农村局) 18.城市总体规划及建成区范围图,城市蓝线范围图,新建城市污水管网图等图件。(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宣传引导 1.做好宣传载体建设。加强对大港溪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宣传,围绕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任务、治理内容、取得成效等内容,结合实际情况,至少设置一个宣传栏,重视做好治理前后效果对比,通过通俗易懂、生动鲜活的形式,让公众进一步了解大港溪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情况和成效。(责任单位:区河长办、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曲溪街道、揭东开发区,9月10日前完成) 2.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在揭东电视台、揭阳日报等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政府开展大港溪黑臭水体治理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效,每月至少报道1次。要积极搭建公众参与交流平台,引导全民爱水、护水,自觉维护整治成效,提升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形成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治水新格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电视台、河长办、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曲溪街道,揭东开发区,9月20日前完成,长期执行) 3.做好公众调查评议。落实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公众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大港溪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商户等,进行水体整治前后的效果调查。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份,并根据调查情况形成公众满意度测评报告,作为申报“初见成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河长办、农业农村局,曲溪街道、揭东开发区,整治资料于9月20日前完成) (九)水质监测落实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周对大港溪黑臭水体的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等4项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原则上可沿黑臭水体每200-600m间距设置检测点,每个水体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取样点一般设置于水面下0.5m处,水深不足0.5m时,应设置在水深的1\/2处,取多个检测点指标的平均值作为评估依据。水质监测结果作为申报“初见成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曲溪街道,9月10日前开展,每周1次) 三、工作阶段 (一)制订方案阶段(2019年9月1日前)围绕水质达标的目标,按照“初见成效”的任务要求,制订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根据大港溪黑臭水体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期限,为扎实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大冲刺、按期申报验收奠定基础。 (二)全力冲刺阶段(2019年9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方案任务措施,日夜奋战,加快推进控源截污、内源清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各项工作,确保9月25日前完成。 (三)全面完成阶段(2019年9月30日前)围绕公众满意度、水质指标、工程措施、长效机制等四方面工作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扫尾,确保2019年9月30日前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推进等工作,区成立揭东区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统筹指挥:组 长:许剑芒(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王拥新(区委常委)洪锡藩(副区长)成 员:谢泽湖(区政府办主任)李建榕(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洪育新(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局长)苏培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吴梓斌(曲溪街道党工委书记)杨锐明(区环卫局局长)曾育群(区物业管理局局长)郑创辉(开发区党委书记)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黑臭水体整治作为民生工程谋划推动,举全区之力大力攻坚,坚决以硬作风、硬措施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硬任务。要加强领导力量,落实领导挂钩工作机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全方位传导压力,确保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挂钩大港溪黑臭水体的领导。 (二)加强跟踪指导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及时跟踪掌握黑臭水体治理进展,全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实施。加强技术指导,做好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沟通对接,按照“初见成效”评估要求,协调各责任单位做好工程推进和资料整理,完善评估验收资料。 (三)严肃责任追究黑臭水体整治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按各自职责把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区政府办将严格进行督查,未按期完成方案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将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并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附件4揭东区曲溪河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曲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开展曲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大冲刺行动,根据《揭阳市揭东区榕江北河流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挂牌督办工作整改方案》的具体要求,曲溪河拆迁工作应于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到2019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曲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公众满意度、水质指标、工程措施、长效机制等情况全面符合要求,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一)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公众满意度高于60%,力争达到90%以上。 (二)加强治理力度。确保水质改善、稳定达标,即:①透明度大于25cm;②溶解氧大于2mg\/L;③氧化还原电位大于50mV;④氨氮小于8mg\/L。 (三)加快工程进展。确保如期完成工程建设,启动验收评估。曲溪河于11月30日前完成治理工作,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四)完善长效机制。明确日常管养单位,建立管理养护制度,巩固治理成效,杜绝黑臭反弹。 二、工作任务 (一)控源截污 1.完善截污体系,加快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实施曲溪河沿河截污管道及污水处理站等黑臭水体沿岸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建成投入运营,确保截污治污体系有效运作;完善新建管网与现有管网的接驳,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确保曲溪河黑臭水体沿岸城中村、老旧城区、居民小区等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具体工作任务: (1)9月30日前完成曲溪河污水处理站建设;10月30日前完成沿河截污管网建设。(责任领导:王拥新,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完成曲溪河沿岸社区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并将污水接驳到曲溪河截污管道。(责任领导:洪锡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9月30日前完成) 2.开展排污口整治。组织开展曲溪河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数,每个排污口要进行登记建档。全面开展清理非法排污口,通过依法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责任领导:洪锡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9月20日前完成) (二)清障清拆围绕清障清拆工作任务,因地制宜、认真研究、下定决心、攻坚克难,全面完成曲溪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涉及的清障清拆工作任务,确保河道全面恢复畅通,确保清拆进度全面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责任领导:王拥新,责任单位:曲溪街道,9月15日前完成) (三)内源治理 1.加强清淤疏浚。在曲溪河前期清淤疏浚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论证评估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清淤疏浚存在的盲区、反弹情况,并做好存量底泥的清理转运,巩固清淤疏浚成效。要合理妥善做好底泥处理处置,并做好登记留档,严禁沿岸随意堆放。(责任领导:王拥新,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9月20日前完成) 2.加强垃圾治理。规范曲溪河黑臭水体沿岸整治范围内的垃圾堆放点,特别是要新建港美农贸市场垃圾收集点(曲溪街道、区市场物业管理局负责);对沿岸社区巷道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曲溪街道、区环卫局负责)。做好沿岸河堤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垃圾打捞和收集转运体系,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捞并妥善处理处置,严厉查处向水体倾倒垃圾杂物的行为(区河长办、曲溪街道负责)。(责任单位:区市场物业管理局、环卫局,曲溪街道,区河长办、住房城乡建设局,9月20日前完成) (四)生态修复强化曲溪河沿岸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围绕黑臭水体周边实际情况,拟订生态修复实施计划,综合采取植草沟、生态护岸、透水砖等形式,对硬化河岸进行改造,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构建以沉水、底栖、浮游等水底生物恢复为核心的水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责任领导:王拥新,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10月30日前完成) (五)活水循环合理调配水资源,恢复水体生态,利用雨洪水、清洁地表水、污水处理厂尾水等作为城市水体的补充水源,增强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通过水系合理联通、水体微循环等方式,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责任领导:王拥新,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10月30日前完成) (六)强化管理 1.明确管理主体。区河长办作为曲溪河黑臭水体日常管理维护主体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各项管理养护制度建设。(责任领导:洪锡藩,责任单位:区河长办、农业农村局,曲溪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9月20日前完成) 2.强化执法力量。加强对黑臭水体沿岸的巡查、执法力度,加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禁止偷排漏排行为。(责任领导:洪锡藩,责任单位:曲溪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长期执行) (七)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落实黑臭水体各级河长履行责任,加强统筹谋划,调动区直相关单位、街道、村居(社区)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曲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到位。曲溪河河长要带头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河,增加巡河频次,建立巡河台账,要将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纳入巡查重点内容,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责任领导:洪锡藩,责任单位:区河长办、农业农村局,曲溪街道,长期执行) (八)完善资料 切实做好曲溪河黑臭水体整治的资料收集工作,按照“一河一档”的要求,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包括黑臭水体治理相关方案文件、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及设施相关资料(立项、设计、合同、施工过程影像记录、验收)、公众满意度测评原始资料、水质监测报告等。要重视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同步收集资料,注重电子资料、纸质资料同步收集整理,要做到系统、完整、真实。11月20日前完成。具体任务及提供部门: 1.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及年度整治计划。(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已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内证明材料。(区河长办、农业农村局) 3.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的证明材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曲溪河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及相关规划文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5.公众满意度调查原始表格和统计材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6.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黑臭水体整治前后的监测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7.水质改善相关主体工程设施证明材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8.黑臭水体蓝线范围内垃圾收集、转运等相关工作记录;相关垃圾中转站转运记录,河面漂浮物清理工作证明材料。(区环卫局、曲溪街道) 9.入河排污口批复文件、分布图和日常监测记录。(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10.与黑臭水体整治相关的管网施工图、排污管网维护计划、管网维护记录。(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曲溪街道) 11.相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及在线监测、监督性监测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2.底泥清淤疏浚整治方案、第三方底泥检测报告、清淤底泥转运处置台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3.执法相关材料。(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14.按要求落实“河长制”证明材料。(区河长办) 15.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证明材料。(区河长办、农业农村局) 16.黑臭水体分布图。(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7.水功能区划及水系图。(区农业农村局) 18.城市总体规划及建成区范围图,城市蓝线范围图,新建城市污水管网图等图件。(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九)宣传引导 1.做好宣传载体建设。加强对曲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宣传,围绕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任务、治理内容、取得成效等内容,结合实际情况,至少设置一个宣传栏,重视做好治理前后效果对比,通过通俗易懂、生动鲜活的形式,让公众进一步了解曲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情况和成效。(责任单位:区河长办、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曲溪街道,9月10日前完成) 2.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在揭东电视台、揭阳日报等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政府开展曲溪河黑臭水体治理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效,每月至少报道1次。要积极搭建公众参与交流平台,引导全民爱水、护水,自觉维护整治成效,提升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形成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治水新格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电视台、河长办、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曲溪街道,9月20日前完成,长期执行) 3.做好公众调查评议。落实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公众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曲溪河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商户等,进行水体整治前后的效果调查。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份,并根据调查情况形成公众满意度测评报告,作为申报“初见成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河长办、农业农村局,曲溪街道,整治资料于11月20日前完成) (十)水质监测落实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周对曲溪河黑臭水体的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等4项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原则上可沿黑臭水体每200-600m间距设置检测点,每个水体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取样点一般设置于水面下0.5m处,水深不足0.5m时,应设置在水深的1\/2处,取多个检测点指标的平均值作为评估依据。水质监测结果作为申报“初见成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曲溪街道,9月10日前开展,每周1次) 三、工作阶段 (一)制订方案阶段(2019年9月6日前)围绕水质达标的目标,按照“初见成效”的任务要求,制订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根据曲溪河黑臭水体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期限,为扎实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大冲刺、按期申报验收奠定基础。 (二)全力冲刺阶段(2019年11月20日前)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方案任务措施,日夜奋战,加快推进控源截污、清障清拆、内源清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各项工作,确保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治理工程。 (三)全面完成阶段(2019年11月30日前)围绕公众满意度、水质指标、工程措施、长效机制等四方面工作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扫尾,确保2019年11月30日前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推进等工作,区成立揭东区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统筹指挥:组 长:许剑芒(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王拥新(区委常委)洪锡藩(副区长)成 员:谢泽湖(区政府办主任)李建榕(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洪育新(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苏培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吴梓斌(曲溪街道党工委书记)杨锐明(区环卫局局长)曾育群(区物业管理局局长)郑创辉(开发区党委书记)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黑臭水体整治作为民生工程谋划推动,举全区之力大力攻坚,坚决以硬作风、硬措施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硬任务。要加强领导力量,落实领导挂钩工作机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全方位传导压力,确保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挂钩曲溪河黑臭水体的领导。 (二)加强跟踪指导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及时跟踪掌握黑臭水体治理进展,全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实施。加强技术指导,做好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沟通对接,按照“初见成效”评估要求,协调各责任单位做好工程推进和资料整理,完善评估验收资料。 (三)严肃责任追究黑臭水体整治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按各自职责把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区政府办将严格进行督查,11月底前未全面完成方案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将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12月底前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附件5揭阳产业园北河社区内河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北河社区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开展北河社区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大冲刺行动,到2019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北河社区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公众满意度、水质指标、工程措施、长效机制等情况全面符合要求,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一)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公众满意度高于60%,力争达到90%以上。 (二)加强治理力度。确保水质改善、稳定达标,即:①透明度大于25cm;②溶解氧大于2mg\/L;③氧化还原电位大于50mV;④氨氮小于8mg\/L。 (三)加快工程进展。确保如期完成工程建设,启动验收评估。揭阳产业园北河社区内河计划于9月30日前完成治理工作,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四)完善长效机制。明确日常管养单位,建立管理养护制度,巩固治理成效,杜绝黑臭反弹。 二、工作任务 (一)控源截污 1.完善截污体系。加快推进实施北河社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对现有雨污合流排水口全面实施污水截流,完善新建管网与现有市政管网的接驳,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确保黑臭水体沿岸居民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责任领导:王伟标,牵头单位:产业园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磐东街道,9月20日前完成) 2.加快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完善市区西区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生产用电变压器和外电埋地高压电缆建设,做好设备单机和联动调试工作,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营。(责任领导:王伟标,责任单位:产业园城乡建设局、北控水务,9月2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9月底进入试运营) 3.开展排污口整治。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数,每个排污口要进行登记建档。全面开展清理非法排污口,通过依法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责任领导:陈俊豪,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分局、磐东街道,9月20日前完成) (二)内源治理 1.加强清淤疏浚。在北河社区内河前期清淤疏浚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论证评估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清淤疏浚存在的盲区、反弹情况,并做好存量底泥的清理转运,巩固清淤疏浚成效。要合理妥善做好底泥处理处置,并做好登记留档,严禁沿岸随意堆放。(责任领导:王伟标,牵头单位:产业园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磐东街道,9月20日前完成) 2.加强垃圾治理。规范北河社区内河黑臭水体沿岸整治范围内的垃圾堆放点,对沿岸社区巷道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磐东街道、揭阳产业园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做好沿岸河堤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垃圾打捞和收集转运体系,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捞并妥善处理处置,严厉查处向水体倾倒垃圾杂物的行为(产业园农林水务局、磐东街道负责)。(责任领导:林宝泉、林夏生,责任单位:产业园市政公用事业局、农林水务局,磐东街道,9月20日前完成) (三)生态修复强化沿岸园林绿化整治管养,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责任领导:王伟标,责任单位:产业园城乡建设局、磐东街道,9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活水循环合理调配水资源,恢复水体生态,抓好榕江北河堤围水闸、电排站的建设和引榕干渠七支渠的修通,解决水体滞留的问题,增强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通过水系合理联通、水体微循环等方式,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责任领导:王伟标,牵头单位:产业园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磐东街道,9月30日前完成) (五)强化管理 1.明确管理主体。磐东街道是北河社区内河黑臭水体日常管理维护主体单位,北河社区是北河社区内河黑臭水体日常管理维护实施单位,要加强各项管理养护制度建设。(责任单位:磐东街道,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分局,产业园农林水务局、市政公用事业局,9月20日前完成) 2.强化执法力量。加强对黑臭水体沿岸的巡查、执法力度,加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禁止偷排漏排行为。(责任领导:陈俊豪,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分局、磐东街道,长期执行) (六)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落实黑臭水体各级河长履行责任,加强统筹谋划,调动区直相关单位、街道、村(社区)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北河社区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到位。北河社区内河河长要带头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河,增加巡河频次,建立巡河台账,要将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纳入巡查重点内容,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责任领导:林宝泉,责任单位:产业园农林水务局、磐东街道,长期执行) (七)完善资料切实做好北河社区内河黑臭水体整治的资料收集工作,按照“一河一档”的要求,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包括黑臭水体治理相关方案文件、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及设施相关资料(立项、设计、合同、施工过程影像记录、验收)、公众满意度测评原始资料、水质监测报告等。要重视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同步收集资料,注重电子资料、纸质资料同步收集整理,要做到系统、完整、真实。9月20日前完成。具体任务及提供部门: 1.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及年度整治计划。(产业园城乡建设局) 2.已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内证明材料。(产业园农林水务局、城乡建设局) 3.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的证明材料。(产业园城乡建设局) 4.北河社区内河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及相关规划文件。(产业园城乡建设局) 5.公众满意度调查原始表格和统计材料。(产业园城乡建设局) 6.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黑臭水体整治前后的监测报告。(产业园城乡建设局) 7.水质改善相关主体工程设施证明材料:北河堤围水闸、泵站工程及市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北河社区内河底泥清淤等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或工程实施证明材料,如工程合同、监理材料、结算单、竣工验收材料、工程设施影像材料等等。(产业园农林水务局、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局,磐东街道) 8.北河社区黑臭水体蓝线范围内垃圾收集、转运等相关工作记录;相关垃圾中转站转运记录,河面漂浮物清理工作证明材料。(产业园市政公用事业局、磐东街道) 9.入河排污口批复文件、分布图和日常监测记录:要求体现排污口数量、位置、尺寸,排污口出水性质。(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分局) 10.与黑臭水体整治相关的管网施工图、排污管网维护计划、管网维护记录。(产业园城乡建设局、北控水务) 11.相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及在线监测、监督性监测报告。(产业园城乡建设局、北控水务) 12.底泥清淤疏浚整治方案、第三方底泥检测报告、清淤底泥转运处置台账,底泥原位修复方案和实施记录。(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分局、磐东街道) 13.执法相关材料:北河社区沿河责停关闭、要求迁走的排污企业的相关执法记录及文件、执法文书、执法影像材料等佐证材料。(区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分局、产业园农林水务局) 14.按要求落实“河长制”证明材料:北河社区内河河长巡河记录、相关会议纪要。(产业园农林水务局) 15.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证明材料。(农林水务局、磐东街道) 16.黑臭水体分布图。(产业园城乡建设局) 17.水功能区划及水系图。(产业园农林水务局) 18.城市总体规划及建成区范围图,城市蓝线范围图,新建城市污水管网图等图件。(市自然资源局产业园分局、产业园城乡建设局) (八)宣传引导 1.做好宣传载体建设。要加强对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宣传,围绕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任务、治理内容、取得成效等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在水体附近设置一个宣传栏,重视做好治理前后效果对比,通过通俗易懂、生动鲜活的形式,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情况和成效。(责任领导:洪晓璇,责任单位:产业园党委宣传部,产业园农林水务局、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分局、磐东街道,9月10日前完成) 2.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正面宣传报道政府开展黑臭水体治理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效。在揭阳电视台、揭阳日报等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产业园开展黑臭水体治理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效,每月至少报道1次。积极搭建公众参与交流平台,引导全民爱水、护水,自觉维护整治成效,提升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形成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治水新格局。(责任领导:洪晓璇,责任单位:产业园党委宣传部,产业园农林水务局、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分局、磐东街道,9月20日前开展,长期执行) 3.做好公众调查评议。落实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公众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北河社区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商户等,进行水体整治前后的效果调查。每个水体的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份,并根据调查情况形成公众满意度测评报告,作为申报“初见成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责任领导:王伟标,牵头单位:产业园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磐东街道,北河社区内河整治资料9月20日前完成) (九)水质监测落实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周对北河社区内河黑臭水体的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等4项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原则上可沿黑臭水体每200-600m间距设置检测点,每个水体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取样点一般设置于水面下0.5m处,水深不足0.5m时,应设置在水深的1\/2处,取多个检测点指标的平均值作为评估依据。水质监测结果作为申报“初见成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产业园城乡建设局、磐东街道、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分局,9月10日前开展,每周1次) 三、工作阶段 (一)制订方案阶段(2019年9月1日前)围绕水质达标的目标,按照“初见成效”的任务要求,制订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方案,根据北河社区内河黑臭水体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期限,为扎实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大冲刺、按期申报验收奠定基础。 (二)全力冲刺阶段(2019年9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方案任务措施,日夜奋战,加快推进控源截污、内源清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各项工作,确保9月25日前完成。 (三)全面完成阶段(2019年9月30日前)围绕公众满意度、水质指标、工程措施、长效机制等四方面工作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扫尾,确保2019年9月30日前申报“初见成效”验收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推进等工作,成立揭阳产业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统筹指挥:组 长:赖源凯(揭阳产业园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副组长:林宝泉(揭阳产业园党委委员)王伟标(揭阳产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陈俊豪(揭阳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林夏生(揭阳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成 员:朱培涛(磐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郑喜潮(揭阳产业园城乡建设局局长)黄煜丹(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分局局长)林武池(揭阳产业园农林水务局副局长)郭 斌(揭阳产业园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黑臭水体整治作为民生工程谋划推动,举全区之力大力攻坚,坚决以硬作风、硬措施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硬任务。要加强领导力量,落实领导挂钩工作机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全方位传导压力,确保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挂钩北河社区内河黑臭水体的领导。 (二)加强跟踪指导产业园城乡建设局要及时跟踪掌握黑臭水体治理进展,全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实施。加强技术指导,做好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沟通对接,按照“初见成效”评估要求,协调各责任单位做好工程推进和资料整理,完善评估验收资料。 (三)严肃责任追究黑臭水体整治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按各自职责把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产业园党政办将严格进行督查,未按期完成方案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将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并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Topic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ater pollution
urban governance
Metadata
| 文号 | 揭府办〔2019〕40号 |
| Publisher |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jieyang |
| Date | 2019-11-27 11:25:49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黑臭水体治理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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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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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阳江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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