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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国务院办公厅 ACC. 900040631
国办函〔2004〕8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以深圳市名义申办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复函

Issuer
国务院办公厅
Date
2018-12-24
Instr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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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ed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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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text · 原文 438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以深圳市名义<br> 申办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br> 夏季运动会的复函<br> 国办函〔2004〕88号<br>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体育总局:<br> 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以深圳市名义申办2011年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请示》(教外际〔2004〕81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br> 同意以深圳市名义申办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运动会)。运动会申办全部经费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承担;运动会举办的主要经费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承担,中央财政将视情况对国际大体联官员、特邀贵宾的接待费给予一定补助。请有关方面抓紧向国际大体联申报。<br> 国务院办公厅 <br>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br> 解读<br>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以深圳市名义申办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复函<br>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以深圳市名义申办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复函<br> 登录<br>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