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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国务院 ACC. 900041085
国发〔1978〕208号

State Council Approves and Transmits the Report of the Federation of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s and the Ministry of Light Industry on Strengthening Unified Management of Cattlehide

国务院批转供销合作总社、轻工业部关于加强牛皮统一管理问题的报告

Issuer
国务院
Date
2017-09-14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2
This document approves and forwards a report calling for unified national procurement and allocation of cattlehide, a critical material for national defense and industrial production, and requires all regions to strictly implement the measures to address supply shortages and waste.
Full text · 原文 1,686 字
国务院批转供销合作总社、轻工业部<br> 关于加强牛皮统一管理问题的报告<br> 国发〔1978〕208号<br>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br> 国务院同意供销合作总社、轻工业部《关于加强牛皮统一管理问题的报告》,现在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br> 牛皮是国防和工农业生产十分需要的重要物资。近几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养牛头数减少,牛皮收购量大幅度下降,管理上也存在着严重的分散和浪费现象,使牛皮的供求矛盾非常突出。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扭转。根本的办法,就是大养其牛,不断增加牛皮产量。在当前,要切实加强对牛皮的管理,实行全国统一收购,统一调拨。要坚决制止违犯政策高价收购和不按国家计划随意动用牛皮的现象,保证完成国家的收购、调拨和贮存计划,以满足各方面对牛皮的需要。要尽量节约和合理使用牛皮,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坚决克服一切浪费现象。<br> 国务院         <br> 一九七八年十月九日     <br> 关于加强牛皮统一管理问题的报告<br> 国务院:<br> 牛皮是国防、军需的重要战备物资,又是工农业机械配套和轻工生产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国务院曾在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二年先后四次对加强牛皮统一管理,作了明确指示和规定。前些年,由于林彪、“四人帮”对国民经济的疯狂破坏,削弱了对牛皮的统一管理,造成牛皮该收的收不起来,该调的调不动;一些地区留好调次,甚至擅自在国家计划外动用牛皮。由于上述情况的发展,已使牛皮库存量减少,质量降低,收购逐年下降。一九七六年全国收购五百三十五万张,一九七七年下降到四百八十八万张,今年一至五月份收购又比去年同期减少百分之二十,严重地影响了军需和工业生产。收购不好的主要原因:<br> 一、全国养牛头数减少,牛的存栏量已从全国七千四百万头下降到七千万头左右,牛的屠宰、出栏数也减少了。<br> 二、有些县、社、队开办了一些皮革厂,牛皮不卖给国家收购部门,而自行制革加工;还有的社、队违犯政策高价收购牛皮,自行出售制品,粗制滥造,浪费了不少牛皮。<br> 三、牛皮收购价格偏低,有个别地方吃牛皮,熬牛皮胶,割牛皮条代替绳子。<br> 四、基层收购力量薄弱,对牛皮收购抓的不紧,一些应该收购的牛皮没有收上来。<br> 随着国防工业、机械制造业和轻工业的发展,对牛皮需要日益增长,牛皮供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除大力发展菜牛生产增加牛皮产量外,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对牛皮的管理,才能作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满足各方面的最低需要。我们意见:<br> 一、根据国务院历来对牛皮统一管理的规定和指示精神,重申牛皮为国家统一管理物资,实行全国统一收购、统一调拨,把购、销、调、存统一管理起来。国营农牧场、部队、屠宰厂、人民公社、生产队等所产的牛皮,必须一律交售给国家指定的畜产品收购部门,其他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到生产单位自行收购牛皮。对破坏牛皮统一收购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严肃处理。<br> 二、各地畜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牛皮的收购工作,要把收购计划落实到各生产单位。国家批准的牛皮收购、调拨计划,必须切实执行。省、地、县、公社的任何部门都无权在国家计划外动用牛皮,非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都不得增加销售数量和动用库存。<br> 三、要节约使用牛皮。对牛皮劳保鞋、手套、工具包等,要严格控制和审查,凡是可用猪皮、人造革、半皮半布代替的,都不得使用牛皮。车马挽具要尽量使用猪皮、骡马皮和其他物料。一些产品能够用猪皮制造的,要少用或不用牛皮。<br> 四、合理使用牛皮资源,加强对皮革工业的管理,其使用原则,仍按国家计委(64)计经字2888号文件精神执行。请各省、市、自治区加强对牛皮的使用管理,统一规划,把牛皮革的生产定点安排在质量好,成本低的企业生产。新建制革厂必须经省、市、自治区审批,必需用牛皮为原料的要严格按照计划管理办法执行。县以下除有计划地安排一些车马挽具加工外,不准加工牛皮轻、重革生产。地、县所必需的牛皮革,由省、市、自治区二轻工业部门内部计划调拨。<br>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br> 供销合作总社       <br> 轻 工 业 部       <br> 一九七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