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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国务院办公厅 ACC. 900043067
国办发〔1986〕91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Forwarding the Summary of the Meeting on Housing System Reform Pilot Work in Yantai, Tangshan, Bengbu, Changzhou, and Jiangmen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烟台、唐山、蚌埠、常州、江门五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Issuer
国务院办公厅
Date
2012-06-15
Instrument
administrative
Cited by
1
This notice forwards the summary of a meeting on housing system reform pilot work in five cities, requiring relevant provincial governments to implement the pilot program. It outlines the initial 'rent increase and housing voucher' approach, starting with a 'empty rotation' mechanism to gradually transition to a full housing reform.
Full text · 原文 3,105 字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烟台、唐山、<br> 蚌埠、常州、江门五城市住房制度改革<br> 试点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br> <br> 国办发〔1986〕91号<br> <br> 山东、河北、安徽、江苏、广东省人民政府:<br> 现将《关于烟台、唐山、蚌埠、常州、江门五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br>   住房制度改革是城市的一项重大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向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吸取在模拟运转中出现的新经验,努力为在全国范围进行住房改革开辟道路。<br> <br>                            国务院办公厅<br>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br> <br> <br> 关于烟台、唐山、蚌埠、常州、江门<br> 五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纪要<br> <br>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六日)<br> 根据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五城市试点工作会议于十月二十一日在烟台市召开。烟台市委副书记俞正声、唐山市副市长龙家俊、蚌埠市副市长贾兆瑜、常州市副市长洪文鑫、江门市副市长尹显文同志,以及五个市的体改办、房管局、财政局、银行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山东、河北、广东、安徽省体改办、建委(建设厅),解放军总后勤部及济南军区、南京军区后勤部的有关同志。<br> 这次会议是根据国务院原则同意的烟台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部署烟台、唐山、蚌埠、常州、江门五城市的试点工作。会上首先由俞正声同志介绍了烟台市《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试点工作安排。各城市的同志在认真学习烟台市的工作经验和弄清楚烟台《方案》的思路和具体作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数据测算,研究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初步打算。与此同时,各市主要负责同志就几个重要政策性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系统的同志,分别讨论了发行住房券和如何积极参与住房制度改革的问题。各市负责同志表示一定要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心组织试点,努力做好工作,为全国住房制度的改革作贡献。<br>   与会同志认为,这次会议目的明确,问题集中,时间紧凑。大家既统一了思想,研究了办法,又学到了经验,增强了改革的信心,达到了会议预期目的。现把会议讨论议定的几个问题纪要如下:<br>   一、烟台市“提租发券”是住房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其主要点是:住自己私房的职工(包括家住农村私房的职工),暂不参加改革;公有住宅生产经营的良性循环问题放后一步考虑;对大部分住房券采取发出去收回来的“空转”办法。这样,改革可以先从有限的范围起步,最大限度地减轻财政、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从而使《方案》增大起步的可行性。实际上这一改革是先从基本“空转”起步,然后逐步由“空转”发展到“实转”。改革起步后,国家可以根据财力条件,把职工住房消费支出逐步进入工资中,同时企业和财政把增发的这部分工资分别摊入成本和列入财政预算。这不仅可以避免把工资一下子涨上去可能带来的风险,而且为住房投资的良性循环创造条件。<br>   二、各项政策、措施既要有统一规定,又要照顾各地的实际情况。<br>   关于发券系数的问题。发放住房券,按现在职工工资计算,发券系数当前以定在占工资的20-25%的幅度内为宜。这个留有幅度的系数就是为了照顾各城市职工住房面积、工资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各城市应以实际测算结果为依据,把发券系数控制在这个幅度之内。<br> 关于职工人均住房面积问题。应按当地住公房职工数 (不含家在农村住集体宿舍的职工)除以相应居住的公房面积数计算。家在本城市住集体宿舍的职工,参加这次住房制度改革,人数与住房面积要一并参与计算。<br> 关于公房租金标准问题。要在有利于促进职工个人买房的前提下,以折旧、维修、管理、利息、税金五项因素来确定标准成本租金,把租金定得偏低是不适宜的。<br>   关于公房售价问题。除少量住宅按市场价格出售外,出售给职工个人住宅的价格:新建住宅按当年住宅本身单方工程造价(含征地、拆迁补偿,但不包括为安置原住户建设住房的费用)和住宅经营合法利润计算;旧住宅(改革前投入使用的住宅)按建筑工程重置完全价值折旧计算。<br>   试点起步中发出去的住房券收不回的部分(包括沉淀于个人手里和因实行减、缓、免政策收不回的租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和企业隶属关系,分别由企业和市、省、中央财政负担,即企业单位进入成本,行政事业单位列入经费预算。<br>   到会同志一致希望,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抓紧把银行参加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协调好,并且能够尽快提出住房券发放和回收、举办个人住房储蓄、向购房者发放长期低息贷款的具体办法。<br> 三、要注意处理好一个大多数和两个少数的问题。一个大多数,即要使大多数职工不过多地增加负担。这一条做到了,多数人就会支持改革。两个少数也必须处理好:一是少数人住房超标准太多要增加一些负担,二是少数职工家庭人口多,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提租后也会增加一些负担。对这两个少数应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对少数住房超标准收入又较多的人,让他们适当多交一点房租是合理的,不能一律“封顶”,否则就会促使一些人多占房,不利于解决住房苦乐不均的问题。但对其中一部分人可以实行“封顶”,主要考虑这部分人参加工作年限和对革命的贡献。“封顶”年限和具体办法,由各市研究确定。对少数生活困难的低收入职工,则可采取一定时期的补贴或减、缓、免等“保底”照顾措施。应严加注意“封顶”和“保底”,的面不宜扩大,以免抵销改革的积极作用。<br>   四、五个城市的试点要基本同步进行,以便提供多方面的经验,尽快为全国住房制度改革探索道路。烟台市从今年十二月到明年二月进行模拟运转,四月起正式开始试点。唐山、蚌埠、常州市因为已经做了大量调查测算工作,应当抓紧准备,做到和烟台市大体同步试点。江门市决定参加试点城市较晚,应抓紧调查、测算工作,积极为试点起步做好准备。<br>   各试点城市模拟运转方案经领导小组同意即可实行。正式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审批后实施。凡在试点城市的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企业单位,不论级别和隶属关系,应一律执行当地政府制定的改革方案的各项规定。<br>   会议认为,五城市即将开始进行的改革试点,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迈出的重要一步,确实令人鼓舞。但是应当看到,在迈出了第一步之后,怎样把这一改革一步一步地引向纵深发展,还需要我们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摸索经验,解决一系列新的问题。比如,怎样逐步由“空转”过渡到“实转”,怎样把自有自住私房这一块纳入改革范围,怎样使住宅开发建设和出售公房跟上去,怎样促进和实现住宅生产经营的良性循环等,这些问题必然很快就要提到日程上来。从推行住宅商品化的要求来说,尤其需要我们综观住宅再生产的全过程,一面抓好试点,一面总结吸取面上改革的经验,下大功夫把住宅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之间的相互制约的经济关系理顺,并且使有关的政策、立法和管理体制等都能相应而协调地配起套来,以便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完善全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设计方案。<br> 住房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牵动千家万户,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会议要求,各试点城市的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在当地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调查研究,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动员工作,切实保证住房制度改革试点顺利地进行。<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br> 解读<br>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烟台、唐山、蚌埠、常州、江门五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br>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烟台、唐山、蚌埠、常州、江门五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br> 登录<br>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