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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国务院办公厅 ACC. 900043074
国办发〔1987〕5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Forwarding the Summary of the Meeting on Strengthening Unified Land Administration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土地统一管理的会议纪要

Issuer
国务院办公厅
Date
2012-06-06
Instrument
administrative
Cited by
1
This document forwards the approved summary of a State Council meeting on strengthening unified land administration, outlining measures to address illegal land use, establish unified land management agencies, and implement land use controls including fees and quotas.
Full text · 原文 1,803 字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br> 土地统一管理的会议纪要<br> 国办发〔1987〕5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br> 《关于加强土地统一管理的会议纪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br>                            国务院办公厅 <br>                         一九八七年一月二十五日<br> 关于加强土地统一管理的会议纪要<br> 田纪云副总理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主持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同志关于工作情况的汇报。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以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农牧渔业部、建设部、劳动人事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br> 国家土地管理局自一九八六年八月一日成立以来,主要抓了非农业用地清查工作、推动各级土地统管机构的组建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准备工作。非农业用地清查工作在全国已经展开,从清查的情况看,违法占地十分严重,清查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大多数地方的清查工作要拖到一九八七年六、七月完成,全国要到年底才能完成。各地组建土地统管机构的工作进展不够快。到一九八六年底,全国还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组建统管机构,85%的乡镇没有土地管理人员。为了健全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管理,国家土地管理局拟与有关部门协商征收非农业用地使用费(税)和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垦复费(税),同时,实行用地计划指标控制,在编制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重点划定农田保护区,以保证农业稳定发展的需要。<br> 会议认为,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时间不长,办了不少事,已初具规格。各地对土地管理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目前,全国每年人口增加一千万左右,而耕地减少七、八百万亩,问题是很严重的。今后农民建房,应在旧宅基地上改建,有条件的地方,应引导和鼓励建房向山坡、荒地发展,果园和水产养殖向荒山和江河湖海发展,不能占良田。对工厂、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乡镇企业等占地,采取有偿使用、下达用地计划指标、规定各类不准占用的保护区等措施严加控制,再不能圈工厂大院、单位大院,以减少土地占用。<br> 会议指出,加强城乡土地统一管理很重要。土地管理不统一,各方面都有权批准用地,弊病很多。统管原则已经明确,城乡土地利用(包括外资、合资、合作企业用地)都应服从统一规划,凡非农业建设占地都要报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当然,在统管的过程中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密切合作,搞好协调。有的协调性机构,建议吸收土地管理局为成员,以便于工作。<br> 对国家土地管理局目前工作中遇到的几个具体问题,会议议定以下意见:<br> 一、关于组建土地统管机构问题。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根据统一管理城乡土地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土地管理机构,此项工作不受停止机构升格规定的限制。至于机构设置的级别、名称和编制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对未建立土地统管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劳动人事部联系督促,抓紧组建。乡镇一级的土地管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不一定再增编增人,可从现有人员中指定人员分管这项工作。<br> 二、关于征收非农业用地使用费(税)和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垦复费(税)问题,要专题研究。基本原则是,征收上来的资金,一部分留给地方用于耕地垦复,一部分国家掌握用于大江大河的治理。总之是要取之于农,用之于农,以农养农,使农田基本建设有一个固定的资金来源。<br> 三、关于国家土地管理局的编制问题。国家土地管理局如果现在编制不足,请劳动人事部研究一下,可考虑适当增加,但不要搞得太多。要在不增加国家机关总编制的前提下,本着精简的原则。今后解决机构编制和增人,主要从现有机构中调整,对调入人员,注意搞好业务培训。这样,有利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国家土地管理局本身也要把好关,业务分工不要太细,司、处不要搞得很多,人员也不要一下子进满,要留有一定余地。<br> 四、关于国家土地管理局的事业经费和办公用房问题。国家土地管理局是新建单位,土地管理事业费应予立户,拨给必要的事业费,具体问题由财政部研究解决。<br> 会议确定,国家土地管理局日常工作中需要协调的问题,由国务院王书明副秘书长负责联系。<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br> 解读<br>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土地统一管理的会议纪要<br>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土地统一管理的会议纪要<br> 登录<br>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