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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br>
2024年第1号<br>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现予以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1号公告同时废止。<br>
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br>
附件: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br>
国家发展改革委<br>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