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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ACC. 9000515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Catalogue of Encouraged Industries in Western China (2020 Edition)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2021年第40号令

Issu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Date
2021-01-26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updated Catalogue of Encouraged Industries for the Western Region, approved by the State Council and effective from March 1, 2021, replacing the 2014 edition.
Full text · 原文 495 字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2021年第40号令<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br>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5号)同时废止。<br> 主任:何立峰<br> 2021年1月18日<br> 附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br>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2021年第40号令<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br>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5号)同时废止。<br> 主任:何立峰<br> 2021年1月18日<br> 附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