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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等 ACC. 900051805
建城〔2020〕93号

Notice of the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and Other Departments on Issuing the Several Opinions on Further Promoting the Work of Domestic Waste Classification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Issuer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等
Date
2020-12-05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3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Several Opinions on Further Promoting the Work of Domestic Waste Classification', which was approved by the 15th meeting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for Deepening Overall Reform. It requires all relevant local and central government bodies to implement the policy in accordance with actual conditions.
Full text · 原文 731 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br> 建城〔2020〕93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br>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br>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br>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br>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br>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br>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br>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br>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br>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br> 2020年11月27日<br> (此件公开发布)<br>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br>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br> 建城〔2020〕93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br>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br>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br>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br>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br>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br>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br>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br>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br>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br> 2020年11月27日<br> (此件公开发布)<br>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