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23,918 · FONDS 106
Record · 证监会 ACC. 90005317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4号

Decision on Amending the Interim 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Securities Issuance by Companies Listed on the ChiNext Board

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Issuer
证监会
Date
2020-03-24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3
This document amends the interim measures governing securities issuance by ChiNext-listed companies, effective from the date of promulgation. It aims to refine the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equity and bond offerings on the ChiNext board.
Full text · 原文 551 字
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br>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4号<br> 《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r>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br> 2020年2月14日<br> 附件1: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br> 附件2:《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的立法说明<br> 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br>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4号<br> 《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r>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br> 2020年2月14日<br> 附件1: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br> 附件2:《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的立法说明<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