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text · 原文
455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br>
2019年第27号<br>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6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r>
部长 李小鹏<br>
2019年10月21日<br>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br>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87号)。<br>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r>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br>
2019年第27号<br>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6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r>
部长 李小鹏<br>
2019年10月21日<br>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br>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87号)。<br>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