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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的通知<br>
国统字〔2018〕215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br>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统计局对《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5)》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延续2015版的分类原则、方法和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仅对行业分类有变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形成《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现将《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br>
附件:<br>
1.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br>
2.《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修订说明<br>
3.《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新旧对照表<br>
国家统计局<br>
2018年12月6日<br>
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的通知<br>
国统字〔2018〕215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br>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统计局对《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5)》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延续2015版的分类原则、方法和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仅对行业分类有变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形成《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现将《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br>
附件:<br>
1.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br>
2.《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修订说明<br>
3.《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新旧对照表<br>
国家统计局<br>
2018年12月6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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