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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交通运输部 ACC. 900058003
交通运输部公告第83号

Announcement of the Ministry of Transport on the Entry into Force of the Domestic Safety Management Rules for the Fourth Batch of Ships

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对第四批船舶生效的公告

Issuer
交通运输部
Date
2018-12-31
Instrument
announcement
Cited by
1
This announcement extends the application of the Domestic Safety Management Rules for Ship Safe Operation and Pollution Prevention to a fourth batch of ship types, effective from January 1, 2021, requiring them to obtain relevant safety certificates by December 31, 2020.
Full text · 原文 1,245 字
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br> 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对第四批船舶生效的公告<br> 交通运输部公告第83号<br> 为促进航运经济健康发展,助推交通强国建设,提高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交海发〔2001〕383号,以下简称《国内安全管理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的下列船舶生效:<br> 一、沿海载客定额50人以下跨省航行的客船(客渡船除外)及沿海省内航行的客船(客渡船除外);<br> 二、沿海150总吨以下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船;<br> 三、沿海500总吨及以上港内作业的油船及沿海500总吨以下油船;<br> 四、沿海500总吨及以上省内航行的散货船和其他货船;<br> 五、内河3000总吨及以上散货船和其他货船。<br> 上述船舶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证明”(DOC)或“临时符合证明”副本及“安全管理证书”(SMC)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br> 各海事管理机构、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管理职责,做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拓宽实施范围的宣贯工作,督促航运公司抓紧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相关船舶和公司持证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各海事管理机构、船级社要加大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写的指导力度,要求公司依据《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并结合自身实际编写体系文件,做到体系简化、直观、易执行。<br> 特此公告。<br> 交通运输部<br> 2018年11月22日<br> 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br> 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对第四批船舶生效的公告<br> 交通运输部公告第83号<br> 为促进航运经济健康发展,助推交通强国建设,提高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交海发〔2001〕383号,以下简称《国内安全管理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的下列船舶生效:<br> 一、沿海载客定额50人以下跨省航行的客船(客渡船除外)及沿海省内航行的客船(客渡船除外);<br> 二、沿海150总吨以下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船;<br> 三、沿海500总吨及以上港内作业的油船及沿海500总吨以下油船;<br> 四、沿海500总吨及以上省内航行的散货船和其他货船;<br> 五、内河3000总吨及以上散货船和其他货船。<br> 上述船舶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证明”(DOC)或“临时符合证明”副本及“安全管理证书”(SMC)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br> 各海事管理机构、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管理职责,做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拓宽实施范围的宣贯工作,督促航运公司抓紧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相关船舶和公司持证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各海事管理机构、船级社要加大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写的指导力度,要求公司依据《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并结合自身实际编写体系文件,做到体系简化、直观、易执行。<br> 特此公告。<br> 交通运输部<br> 2018年11月22日<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