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high 2015-08-04 16:53:41

Jiangm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Notice on Printing and Distributing the 2015 Key Tasks for Implementing the Guangdong-Hong Kong and Guangdong-Macao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s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府函〔2015〕129号 jiangmen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2015 key tasks for Jiangmen City to implement the Guangdong-Hong Kong and Guangdong-Macao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s, focusing on establishing high-level meeting mechanisms, promoting industrial cooperation in the Daguanghai Bay Economic Zone, and creating specific cooperation demonstration zones.
Document Text 4,721 characters
江府函〔2015〕12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5〕3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粤澳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5〕89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了《江门市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重点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港澳事务局反映。 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7日 江门市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双方高层定期会晤机制 加强与澳门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协助组织澳门考察团到大广海湾经济区作进一步的考察,研究具体合作事宜。推进建立江门市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相关官员的会晤机制,推进设立相关合作领域专责小组,积极而有序地推动两地合作。(牵头单位:市港澳事务局) 二、进一步建立业界和民间的交流对接机制 积极向港澳区人大代表、港澳政协委员和业界宣传大广海湾经济区,加深港澳业界和民间对大广海湾经济区的了解和认识。(牵头单位: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港澳事务局) 三、研究推进澳门与江门大广海湾产业合作 创新合作开发模式,启动大广海湾区粤澳合作区规划研究工作,适时启动实质性合作,为打造粤澳合作新平台创造条件。 (一)开展江澳合作专题研究,共同打造珠江西岸粤澳合作重大平台。开展大广海湾粤澳合作区研究和策划工作,根据江澳双方的需求,找准江澳合作的契合点,对合作目标、合作模式、合作载体、合作重点和合作途径,以及需争取的扶持政策提出建议。争取中央、省及澳门特区政府的支持,并达成一致共识,为下一步制定江澳合作规划打好基础。(牵头单位:市委政研室,配合单位: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港澳事务局、市城乡规划局) (二)创建产业合作示范区。采取多点合作的空间开发模式,在大广海湾起步区和发展基础相对较好的地区规划建设若干个合作区,近期重点在新会创建江澳产业合作区。同时,加强江澳旅游合作区、江澳天马港物流会展合作区、江澳银湖湾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江澳广海湾海港经济合作区的研究和策划工作。 1.创建江门粤澳产业合作区。依托银洲湖岸线资源和产业基础,规划建设江门粤澳产业合作区,引进澳门规划建设、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和服务经验,探索实施粤澳深度合作模式,作为江门粤港澳深度合作的启动区。区内重点引入澳门资金发展环保产业、装备制造业、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牵头单位:新会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 2.做好江澳旅游合作区研究和策划。拟在川岛选址策划建设江澳川岛旅游休闲合作区。依托上下川岛丰富的滨海和海岛旅游资源,以及丰富的海洋、宗教等文化,重点与澳门合作发展海洋文化旅游,邮轮、游艇、世界品牌连锁酒店等高端滨海旅游,以及面向珠三角及港澳的休闲度假;依托上下川岛长寿村的养生文化以及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积极引入澳资建设养老养生基地,发展养老养生产业。同时,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争取该合作区上升为“粤澳合作国家级旅游产业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台山市政府,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民政局) 3.做好江澳天马港物流会展合作区研究和策划。拟在新会天马港区附近选址策划建设江澳天马港物流会展合作区。重点培育高增值物流产业,提供澳门到内地市场货物的仓储、加工、拼箱和包装等保税和增值服务;利用澳门国际化的平台,及其商贸会展产业的发展优势,发展商贸会展产业;依托江门丰富的农渔业资源和良好的食品产业基础,严格按照澳门认可的国际通用卫生标准进行农产品的生产、配送和检验,建设供澳鲜活农产品集散中心。(牵头单位:新会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海洋渔业局) 4.做好江澳银湖湾商务生活合作区研究和策划。拟在银湖湾地区选址策划建设江澳银湖湾商务生活合作区。重点发展养生和健康医疗产业、滨海旅游业;同时,依托江门侨乡文化和澳门中葡多元共融文化基础,吸引粤港澳中小型文化企业和人才进驻银湖湾,发展与影视、动漫游戏等相关的文化创意产业,并围绕旅游、养生等产业,营造与国际对接的商贸环境,发展具有澳门或侨乡特色的商贸物流产业。(牵头单位:新会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 5.做好江澳广海湾海港经济合作区研究和策划。与澳门特区政府、南粤集团和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澳门惰性物料到我市处置,并以此为契机,启动江澳广海湾海港经济合作区研究和策划,建议该合作区在广海湾深水港区选址建设。重点争取澳门资金和技术支持,开发广海湾深水港区,并争取申报综合保税区,发展国际和保税物流业;依托江门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结合澳门深厚的中医药产业基础,合作发展海洋生物等海洋新兴产业。(牵头单位:台山市政府,配合单位:江门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海洋渔业局) 四、推进江澳金融服务创新工作 一是发挥两地金融各自优势,共同推动和支持两地金融机构对江澳现有及未来合作重点项目的建设开发,提供项目融资、债券发行、工程保险等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 二是鼓励澳门金融机构对在江门注册的澳资企业(非金融类),或者在澳门设有分公司(非金融类)的江门企业,在提供金融服务时使用经人民银行资质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 三是鼓励与葡语系国家、欧盟等地区有经贸往来的江门进出口企业,通过澳门银行机构结算结汇,以利用澳门银行的快捷、安全、便利服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 四是支持两地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业务往来与合作。(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 五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澳门银行在江门建立江澳合资银行机构。根据国家银监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支持由澳门法人银行机构作为主发起人,与江门市法人银行机构、江门符合条件的企业,共同筹建江澳合资银行,为江门港澳企业、大广海湾企业提供存款、结算、贷款以及跨境人民币业务等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 六是密切金融信息交流,加强金融培训及管理协作,促进两地金融业的持续合作与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 五、发挥大广海湾经济区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区位优势 围绕加快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战略,推动澳门与粤西和大西南更紧密合作的重要节点,扩大两地之间及对外的交往和贸易。积极整合区内中外合作产业优势,谋划打造中外合作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江门海关、市国税局、江门检验检疫局、市外侨局) 六、共同开展海外旅游促销活动 继续推进香港、澳门、江门“一程多站”旅游合作,共同向海外推广香港-江门、澳门--江门旅游联线,吸引海外游客到香港、澳门及江门旅游。加强与港澳地区旅游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合作,利用港澳地区在世界各地的网络优势,加强江门旅游在海外的宣传促销,扩大江门旅游的海外市场;加强与港澳地区高校的深度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学习港澳地区在塑造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的成功经验,对我市旅游整体形象持续进行深入的挖掘和各个方面的延伸,继续推进产学研互动。(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落实《澳门江门旅游合作备忘录》等合作机制。以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建设两地世界遗产“一程多站”式精品旅游线路,拓展多种形式的旅游项目。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与融合。(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七、进一步推动港澳资重点企业 推进李锦记、雅图仕、光博汇、南粤“生态城”、新会崖门环保电镀基地、江门银葵医院、澳新食品、东望洋食品等港澳投资实业项目增资扩产、扩大效益,不断发展壮大,形成良好的投资导向,推动大广海湾经济区更好地承载港澳资产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各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局) 八、加强社工合作 继续推进与港澳社工机构合作和交流,选派人员赴港参加社工实务培训班,学习先进经验和理念,推动江门社工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市社工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九、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继续开展香港明星联络工作,拓展文化交流合作空间;与澳门开展合唱交流活动,拓展合唱活动合作空间,以粤剧团为纽带,继续加强与港澳地区的联络活动;赴香港、澳门历史博物馆就展陈设计方面进行交流学习,为我市新博物馆建设做好准备;邀请粤港澳博物馆同行到我市开展博物馆业务培训班。(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十、建立科技大平台协同创新机制 在高新区建立大平台协同创新机制(包括决策、利益协调、评核及退出机制),通过分享香港创新及中小企业平台运营模式及经验,建立大平台运营模式及管理模式、组织架构,建立大平台创新协同服务体系框架,制定大平台运营部门设置、建立大平台管理及运营团队,制定大平台绩效考核制度、评价体系及激励措施。营造三地科技协同创新良好环境。努力营造良好的江港澳三地科技创新协同政策环境、产业环境及配套环境,支持高新区以龙头企业及创新机构牵头港澳有关机构建立精密光机电创新协同联盟。支持企业申报各类各级科技项目。围绕三地科技创新需求,依托高新区、专业镇在政策、产业生态等方面的有利条件,加强与港澳深层次科技合作,支持科技企业与港澳高校、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扶持港澳企业申报各类各级科技项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江门高新区管委会) 十一、建立教育合作机制 完善双方的互访和交流合作机制;完善宣传合作机制,向广大的学生和学生的家长提供更加公开和透明的信息服务等。完善师资的交流。继续加强校际交流。发挥我市侨乡优势,积极推进与港澳学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工作,计划建立一批国际交流姊妹关系学校,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创造机会开展与港澳学校的校园文化及艺术类比赛或联谊活动,拓展交流形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十二、加强交通运输对接与合作 双方探索合作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模式,加强综合运输协作,推进跨境运输与物流等的发展,为两地合作的深化打下坚实基础。(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三、推动经贸服务业合作 鼓励和支持澳门的企业在大广海湾经济区投资经营,积极发展面向澳门相关服务业。共同推动教育和人才培训领域的合作,江门积极引进澳门的专业机构和人才,发展与澳门对接的生活社区、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港澳事务局) 十四、搭建侨青合作平台 统战、侨务等部门加强联动,借助“世界江门青年大会”,利用本土丰富的侨资源优势,面向海外港澳侨青一代,搭建起集创业辅导、融资、政策解读等功能于一体的侨青网络服务平台、公众号平台等载体。搭建创业互动平台。利用青联、青企等团属社团组织定期举办“创业同行人,我有我故事”创业故事汇、“商道论坛”、“青年企业家税务知识交流座谈会”讲座等活动,促进青年创业精英与创业青年间台上台下的互动对话、学习和交流,激发创业青年的创业激情。(牵头单位:团市委,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港澳事务局)
Topics
regional cooperation economic development cross-border relations
Metadata
文号 江府函〔2015〕129号
Publisher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jiangmen
Date 2015-08-04 16:53:41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粤港澳合作
CMS Category 其他
References (5)
prov 粤府函〔201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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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粤府函〔2015〕8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粤澳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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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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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粤澳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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