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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9 16:03:57
Notice on Issuing the Division of Responsibilities for Promoting Major Transportatio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Zhuhai City in 2005
关于印发2005年珠海市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珠府办〔2005〕21号)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official division of responsibilities among municipal departments for coordinating and advancing 11 major transportation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in Zhuhai for 2005, including highways, railways, ports, and urban rail, with specific completion targ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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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2 characters
珠府办〔2005〕21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珠海市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职责分工》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通局)反映。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2005年珠海市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工作职责分工 为更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我市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预期建设目标顺利实现,根据2005年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制定2005年珠海市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职责分工。 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大办)主要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规划统筹、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着力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和规划培育工作。市各有关职能部门,按本部门相关职责和本职责分工要求抓紧工作,协同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一、续建和新开工项目 (一)项目和目标。 1.粤西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属省交通厅管项目,市主办部门为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目标是2005年年底建成通车。 2.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项目。项目业主为江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属省交通厅管项目,市主办部门为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目标是2005年年底建成通车。 3.广珠西线珠海段(粤西沿海高速公路支线)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属省交通厅管项目,市主办部门为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目标是2005年6月开工,2006年年底建成通车。 4.南横路项目。项目业主为市汇畅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市交通局,目标是2005年上半年开工,2006年年底建成通车。 5.S272线珠海段改造、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和主管部门为市公路局,省已批准将项目纳入市路桥统一收费笼子,现正分段分标准实施,目标是2005年开工并完成机场东路湖心路口至三灶路段的改造工作,争取“十一五”期内全线改造、扩建完成。 6.情侣北路项目。项目业主为珠海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公司,主管部门为市建设局,目标是“十一五”期内建成。 7.洪湾港码头(一期)项目。项目业主为市汇畅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市港务局,目标是2005年开工,年底建成。 8.高栏两个五万吨级集装箱码头项目。项目业主为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市港务局,目标是2005年4月开工,2007年年底完工。 9.高栏八万吨石化码头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化格力港务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市港务局,目标是2005年开工,2006年年底完工。 10.广珠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珠海段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属省发展改革委管项目,市主办部门为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目标是2005年上半年开工,2008年底建成通车。 11.广珠铁路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属省发展改革委管项目,市主办部门为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目标是2005年复工,2007年建成。 (二)职责分工。 1.项目业主单位。 (1)要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建成项目。 (2)要按项目开工的目标,抓紧完成开工前各项报批、招投标和施工前准备工作,保证按期开工。 2.市发展改革局。 (1)尽快完成南横路的工可批复意见。 (2)继续跟进省发展改革委广珠城际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的工可批复、开工报告等事宜,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3)参与省发展改革委完成广珠铁路投资比例方案、线路中线方案的具体线位等协调工作并予落实,协助完成复工所需的各项有关事宜。 3.市国土资源局。 (1)负责协助项目用地单位及时上报完备的用地报批材料,并按规定程序做好用地审批工作,满足项目开工要求。 (2)在接到广珠铁路项目上报完备的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后,控制用地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并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呈报初审意见。 (3)负责与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广珠铁路等项目用地单位签订征地拆迁合同,组织足够的力量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保证按时交地,满足项目开工需要。对施工工程需要土源的,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分局要按规定及时做好取土点的审批工作。 (4)负责协助做好西部沿海高速公路支线的征地拆迁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哈特公司的搬迁工作。 4.市交通局(港务局)。 (1)尽快组织做好南横路初步设计的评审工作。 (2)协助项目业主抓紧推进南横路、5万吨级集装箱码头、洪湾码头的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协助落实8万吨级石化码头上半年完成项目业主的更换工作,保证这些项目能按计划开工。 (3)协助落实广珠铁路项目复工前的一系列有关工作,协助重组广珠铁路项目公司,争取项目今年复工。 (4)做好西部沿海高速公路、江珠高速公路、西部沿海高速支线高速公路、南横路、高栏港、洪湾港码头以及广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 5.市规划局。 做好广珠城际快速轨道项目在市区内各主要站场的用地预留方案;做好拱北站、前山站大型综合交通枢纽规划控制方案。 6.市公路局。 按计划今年完成机场东路湖心路口至三灶路段的改造工作。 7.市公安局。 做好在建项目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运输车辆管理工作,保证项目安全生产。 8.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9.市监察局。 负责做好对项目招投标的监督,会同审计部门对工程款的使用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0.各区镇人民政府及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1)对项目规划建设和协调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2)要积极主动支持项目业主单位、各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辖区内项目建设中需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3)协同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照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3〕46)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征地拆迁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前期准备项目 (一)项目和目标。 1.港珠澳大桥项目。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协助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做好争取2005年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珠海境内各项配套工作规划研究和落实工作。 2.珠海大道前山桥至珠海大桥段改建项目。主管部门为市交通局,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单位为市汇畅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目标是2005年完成预可行性研究,“十一五”期间完成。 3.珠港大道北段项目。主管部门为市交通局,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单位为市汇畅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目标是2005年完成选线方案论证和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十一五”期间建成。同时,规划珠港大道高速公路项目,力争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络。 4.S365线珠海段和井岸二桥项目。项目业主和主管单位为市公路局,争取将项目纳入市路桥统一收费笼子,“十一五”期间完成。 5.金凤路项目。主管部门为市建设局,目标是2005年完成前期工作,使金凤路的征地拆迁工作与城际轨道项目同步完成。 6.高栏港南水作业区突堤项目。主管部门为市港务局,项目前期工作由临港工业区负责实施,目标是2005年开始填土,2007年底完工。 7.高栏三个10万吨集装箱码头项目。招商确定项目业主,主管部门为市港务局,目标是2006年完成前期工作,2010年建成。 8.高栏港主航道扩建(二期)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临港工业区,主管部门为市港务局,并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目标是2005年开工,2007年完工。 9.高栏铁炉湾第二防波堤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临港工业区,主管部门为市港务局,并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目标是2006年完成前期工作,“十一五”期间建成。 10.高栏港区镭蛛作业区项目。主管部门为市港务局,目标是2005年重点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工作,2006年开始实施项目前期建设工作。 11.珠海城市东西向第二通道项目。目标是“十一五”期间完成前期规划研究。 12.沿海铁路深圳至珠海跨海段规划研究项目。目标是争取“十一五”期间完成前期规划研究。 (二)职责分工。 1.项目业主单位(或项目前期实施单位)。 (1)按项目的进展阶段,委托进行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估等前期工作。 (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和跟进项目的立项、工可的批复、进行项目的环评、水土保持评审等工作。 (3)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上报审批事项的跟踪落实工作。 2.市发展改革局。 (1)对需要由市内立项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上报完备的申请材料后,于一个月内完成审批;对转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在取得规划、国土、交通、水务、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意见后尽快上报。 (2)负责做好上报项目的跟进落实工作,争取尽快获得上级部门的批复。 (3)与市交通局、规划局一起跟进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布置的有关工作。 (4)与交通局、规划局一起开展沿海铁路深圳至珠海跨海段规划研究,争取“十一五”期间完成前期规划研究工作。 3.市交通局(港务局)。 (1)组织各个项目业主按时完成预可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工可报告等的编制工作。 (2)积极配合各个项目业主和市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上报和审批工作,并协助跟踪落实工作,协调或配合协调解决项目报批中出现的问题。 (3)与市发展改革局、规划局一起跟进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布置的工作,争取年内完成最终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4)与发展改革局、规划局一起开展沿海铁路深圳至珠海跨海段规划研究,争取“十一五”期间完成前期规划研究工作。 4.市规划局。 (1)负责开展城市东西向第二通道的规划方案研究工作。 (2)与交通局、发展改革局一起跟进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布置的工作,落实年内完成最终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与交通局、发展改革局一起开展沿海铁路深圳至珠海跨海段规划研究,争取“十一五”期间完成前期规划研究工作。 5.市公路局。 按时完成省道S365线珠海段和井岸二桥改造项目的预可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工可报告等的编制工作;落实项目的立项、工可批复,进行项目的环评、水土保持评审等工作;争取将项目纳入珠海市路桥统一收费笼子,“十一五”期间建成。 6.市建设局。 (1)积极做好所主管项目的前期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建设。 (2)接到项目业主单位资料完备的开工报告后,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出具开工证。 (3)监督项目业主单位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 7.市环保局。 (1)在接到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程序上报的资料完备、符合审批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文件后,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或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2)对需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负责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力争能在2个月内得到批复。 8.市水务局。 在接到项目业主单位报送的资料完备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送审稿后,于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在接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工作。 9.市海洋与渔业局。 在接到项目业主单位的填海用海申请后,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上报手续。 10.市地震局。 在接到项目业主单位报送的资料完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后,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和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等工作。
Topics
transportation infrastructure
urban planning
project management
Metadata
| 文号 | 珠府办〔2005〕21号 |
| Publisher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uhai |
| Date | 2010-08-09 16:03:57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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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ov 印发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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