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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inions on Suppor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ivate Economy and Promoting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in Our City

关于扶持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揭府〔2012〕52号 jieyang
This document outlines comprehensive municipal-level policy measures to support private enterprises, including tax and fee reductions, dedicated fiscal funds, removal of investment barriers, and promotion of innovation, with the goal of fostering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and building a strong private economy.
Document Text 4,103 characters
关于扶持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 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揭府〔2012〕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民营经济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扩大就业的根本渠道、社会进步的关键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努力建设民营经济强市,加快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九条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省政府《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深入开展治理乱收费、乱摊派、强迫捐赠等行为,坚决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应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能减免的要尽量减免,可缓交的要给予缓交,切实减轻中小微民营企业负担。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擅自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市财政、国税、地税、经信、人社、工商、质监、物价等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负责办理] 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加强对扶持民营企业的政策研究,广泛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多向上申报扶持项目,多争取国家和省的财政补助。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改进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统筹使用各项扶持资金,提高公开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今后市政府每年将安排和多渠道争取1亿元以上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企业培训、贷款贴息、科技创新、开拓市场、行业协会建设、奖励企业上市等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和放大效应,推动生产要素向重点产业和优势企业集聚,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做大做强民营经济。[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经信、科技、农业、金融、外经、人社等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负责办理] 三、努力破除各种民间投资壁垒 按照“非禁即入、有需则让”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民营企业和个人进入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进一步激发民间创业创富热情。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空港、海港经济建设,支持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参与交通运输、能源项目、水利工程建设,支持进入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领域,支持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投资村镇银行以及设立金融(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企业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投资兴办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交通、水务、环保、住建、卫生、教育、文化、金融等职能部门负责办理) 四、大力推进民营企业自主创新 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对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科研成果转化基金,促进科技力量与产业资本相结合,联手打造科研成果育成转化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引导企业引进专家、科研人员担任企业科技副总裁。落实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鼓励企业申报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企业、省民营科技企业,创建国家、省和市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加强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参与行业和产品标准制订工作。做好企业科技项目筛选、论证和申报的服务工作,争取更多政策和资源的支持,引导民营企业走科技引领、创新发展之路。(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经信、财政、国税、地税、工商、金融等职能部门负责办理) 五、探索民生金融创新发展新路 创新发展民生金融,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金融组织形式、工作体系和服务品种,积极发展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建立“金融特派员”、“金融联络员”、“农村金融服务站”制度,建设集合各类金融资源、各类金融产品于一体的多功能金融超市,盘活集体土地、林权、股权、知识产权、仓单、应收账款等有形无形资产,为民营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加大企业直接融资力度,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发行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集合信托和短期融资券。培育发展产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产业金融发展新路子。(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发改、财政、经信、国土、科技、农业、林业等职能部门和市各金融机构负责办理) 六、统筹解决产业发展用地难题 调整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引导企业进园入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集约发展、集群发展。今后五年,市政府每年安排3000亩以上用地指标,专项用于解决民营企业发展用地问题。坚持“亩产论英雄”,以单位面积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率、就业人数等重要指标决定企业用地指标,积极发展工业地产和商业地产,切实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对符合“三旧”改造政策要求的旧厂房,优先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用地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归属,进一步盘活企业固定资产和土地资源。(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改、科技、财政、经信、住建、规划等职能部门负责办理) 七、做好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工作 大力实施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搭建智力支撑平台,锻造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领军队伍。强化人才引领发展理念,设立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形成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合理分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企业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制订落实购房补助、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科研经费、职称聘任、人才津贴、投资创业等招才引智措施;购建高端人才公寓,建立市长与高端人才定期交流制度,开辟人才“空中走廊”,营造拴心留人的用人环境。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为企业开展“订单式招聘”服务。大力发展高职、中职和技工教育,支持民营企业独资、参股、合作办学。(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经信、国土、科技、住建、教育等职能部门负责办理) 八、全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大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继续推动“揭货北上西进”,组织企业到省外和国外重要城市举办揭阳产品展销会,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展览展销活动,帮助企业抢抓订单、开拓市场,深化区域经贸合作交流,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放缓带来的不利影响。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到国外投资办厂,强化咨询服务机构力量,为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条件。鼓励企业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打造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揭阳网络商城,扩大网上交易规模,推动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外经、科技、财政等职能部门负责办理) 九、着力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 加强服务指导,整合产业资源,在充分发挥市工商联促进、指导的基础上,推动相关行业、同类型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自律、协调的作用,引导企业开展产业协作,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防止和减少恶性竞争,形成产业整体合力,推动产业聚合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资金互助和信用互保,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同业资金拆借和融资业务,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大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凡可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接的事项,转移或委托给行业协会(商会)办理,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资金支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打造区域品牌,扩大揭阳知名度和产业影响力。(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外经、农业、金融、民政、编办、财政等职能部门负责办理) 十、打造便民、高效政务服务平台 成立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打造与省互联互通、覆盖全市的民营企业综合服务网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市、县设立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加快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和并联审批,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争取用两年时间,建成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五位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打造粤东审批项目最少、环节最简、效率最高、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政府办事机构,实行“一楼式办公、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窗口收费”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建设集中办理、依法办理、高效办理、温馨办理的政务平台,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政务服务网络,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及时、周到、优质的政务服务。[此项工作由市编办牵头,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负责办理] 十一、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建立企业直通车制度,设立民营企业投诉电话,拓宽企业表达利益诉求、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市长特派员制度,由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和党政干部轮流担任市长特派员,受理民营企业投诉,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企业投诉案件。在制定和修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政策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开通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民营企业界意见,充分考虑其合理诉求,切实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鼓励、支持企业通过合法途径,评议监督政府的工作绩效和履职行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以任何借口查封、扣留、冻结企业的财产和资金,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监察、法制、信访等职能部门负责办理) 十二、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生态 各级各部门对民营企业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荣,以妨碍民营企业发展为耻,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工作。要大力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认真落实和尊重优秀企业家的政治、法律地位。加强对发展民营经济的宣传报道,倡导尊重创业、尊重劳动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企业家光荣、纳税人可敬”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三打两建”行动,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活动,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法、经信、工商、质检、物价等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负责办理]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Topics
private sector development industrial policy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Metadata
文号 揭府〔2012〕52号
Publisher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jieyang
Date 2012-06-27 00:00:00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民营经济与产业升级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2)
unkn 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named
unkn 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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