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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9 01:06:13
Huizhou Municipal Government Office Opinions on Implementing the 'Guangdong Provincial Regional Labor Transfer Plan (2012-2020)' to Promote Rural Labor Transfer and Enterprise Employment Matching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2012-2020年)》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企业用工对接工作的意见
This document outlines Huizhou's implementation opinions for the provincial labor transfer plan, setting specific targets for rural labor transfer, skill training, and regional allocation to meet industrial development needs by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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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2 characters
惠府办〔2013〕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2〕68号)精神,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形势的新变化,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企业用工对接工作,促进劳动力转移与产业协调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实施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的重要性 当前,随着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和“双转移”工作向纵深拓展,劳动力转移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首先,部分地方长期积累下来的原有农村富余劳动力已基本实现转移。其次,我市已进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产业加快转型,城市化加速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实施,迫切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实施区域管理,进行科学引导,实现劳动力转移与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相适应。第三,外省、外市劳动力供求关系开始改变,劳动力发生代际转换,劳动力转移和管理模式难于适应新生代劳动者的实际需要和诉求,迫切需要创新、调整和优化。实施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是优化全市劳动力要素区域配置,构建区域劳动力转移新体制、新机制,促进劳动力转移与产业转移的良性互动,加快我市工业化、城市化步伐,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明确区域劳动力转移的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区域劳动力转移要坚持全局统筹与区域协调紧密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紧密结合的原则,坚持劳动力转移与产业转移紧密结合的原则,坚持劳动力转移与劳动者全面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 (二)总体目标。 以加快农村劳动力的稳定转移为重点,加快引导高素质劳动力向中心城镇及产业园区集聚,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保障有力、运行规范的区域劳动力转移机制。“十二五”期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累计达到6.5万人,其中新成长劳动力4.5万人。到2020年,劳动力的产业分布、空间流动和技能水平进一步优化提升,基本满足我市产业转移、转型和升级对劳动力的多层次需求。 ——就业结构明显优化。到2015年,全市转移劳动力就业行业分布和来源分布更趋合理,转移到服务业就业的劳动力比重达到30%以上,本市转移劳动力比重达到60%以上,2020年提高到62%以上。 ——区域配置更加合理。到2015年转移到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劳动力人数达到3.5万人以上,2020年达到7万人以上;到2015年全市转移劳动力在山区县(惠东县、龙门县)就业的比重比2010年提高8%以上,到2020年比2015年提高10%。 ——技能素质全面提升。到2015年,本市转移劳动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中级以上技能人才达到25%。到2020年,本市转移劳动力接受技能培训比例达到85%以上。 三、加强区域劳动力转移功能区建设 区域劳动力转移功能区建设以县、区为单位,龙门县为劳动力就近转移区,惠阳区、惠东县和博罗县为劳动力聚集提升区,惠城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为劳动力优化配置区共三类功能区。推动全市区域劳动力转移形成“两聚一散”的路径格局,即依托打造石油化工、电子信息、汽车和能源、现代服务业四个产值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吸引全国高素质劳动力向惠州集聚;依托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加快向中心城镇和产业园区集聚;依托产业转型、转移推动优化配置区劳动力向周边扇形再转移。 (一)功能区的功能指引和工作重点。 区域劳动力转移功能区的功能指引和工作重点按《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规定执行。 (二)功能区的发展目标及考评。 1. 劳动力就近转移区发展目标及考评(龙门县)。发展目标: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加快当地城镇化步伐,优化农村劳动力与耕地的配置比例,提升农业总体生产效率。“十二五”期间,该区域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6000人,其中新成长劳动力5000人;组织技能培训(培养)2500人,其中现代化农业技能型人才500人。 考评重点:强化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考核。到2015年,该区域非农就业比重比2010年提高5%。 2. 劳动力聚集提升区发展目标及考评(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 发展目标:本区域着重吸纳本地及就近转移区转出的部分劳动力,以产业聚集进一步带动人口聚集,提高城市化率,创造新增就业机会,发展成为全市重要的人口和经济聚集区。“十二五”期间,该区域新增吸纳本县、区转移农村劳动力4.5万人,其中新成长劳动力3万人;新增吸纳外地劳动力4万人。组织技能培训(培养)2.5万人,其中中级以上技能人才1万人。 考评重点:综合考评创造就业岗位、吸纳省内转移人口、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内容,突出劳动力随产业转移方面考核,“十二五”期间,该区域所属各县、区新增吸纳外来转移劳动力总人数年均增长8%以上,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新增吸纳外来转移劳动力年均增长15%以上。 3. 劳动力优化配置区发展目标及考评(惠城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 发展目标: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和新旧替代,满足本区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化服务业对中高级技能人才的需求,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化率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该区域转移本地农村新成长劳动力1万人,吸纳本省新增农村转移劳动力5万人,吸纳外省中级以上技能人才1万人,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高级技能人才3000人。组织技能培训(培养)4万人,其中中级以上技能人才2.5万人。 考评重点:强化劳动力转移技能结构和劳动力生产率、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指标的评价。“十二五”期间,该区域转移就业人员中的高技能人才比重年均增长率达到0.6%以上,当地GDP与就业人数比值年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 四、落实区域劳动力转移工作措施 实施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的政策措施按照《规划》和《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2年—2014年)>的通知》(惠市委办〔2012〕1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企业用工对接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10〕10号)的规定执行。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将城镇促进就业政策全面向本市农村务工人员延伸,实施扶持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制度。 五、实施区域劳动力转移九个“重点项目” (一)建设区域劳动力转移示范区。 围绕劳动力转移的区域功能和产业布局,促进劳动力转移、优化、提升,每年认定40个以上示范县(区)、镇(街)或村,实行区域绩效考核与财政激励机制挂钩,支持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设。通过示范区建设带动全市约60%新增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并组织50%以上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 (二)创建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品牌。 强化区域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的品牌带动效应,重点推进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培育特色培训项目和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劳动力转移品牌,通过品牌打造促成全市每年转移1万人、培训0.7万人目标的完成。 (三)开展校园对接产业园。 每年组织1个以上的优质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对接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区,通过招生即招工的“校企双制”培养模式,将新成长技能劳动力配置到园区。同时,在园区设立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校区或分校,为园区企业提供针对性强的技能提升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满足园区企业对新增劳动力的需求。 (四)开展“一企一村”转移对接。 加强企业与劳动力的直接对接、转入地与转出地的对口帮扶,选取100个以上有代表性的企业与100个以上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村居建立对接机制,实行点对点的宣传发动、政策咨询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就业服务,每年组织1000名劳动力向对口企业转移就业。 (五)建设区域劳动力转移“十镇百坊”。 在全市选择数十个的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组织若干企业,扶持建设100个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工作坊(吸纳本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基地),通过岗位补贴或社保补贴扶持,每个工作坊至少带动30名本省劳动力就业,每年吸纳3000名以上本省劳动力稳定就业,把工作坊建设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的示范平台。 (六)拓展产业园区就业岗位。 围绕省级产业转移园区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实现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通过企业自主招聘、“校园对接产业园”、“村企对接”等各种形式,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每年增加就业3000人以上。加强园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引进提升各园区主导产业所需要的劳动力。 (七)落实村委会劳动力转移工作经费。充分发挥村委会在劳动力转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企业用工对接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10〕10号)及《印发惠州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12项专题实施细则及3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惠府办〔2012〕28号)的有关规定,实行以奖代补,行政村每组织输送一名农村劳动力到本市范围企业务工并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村委会工作经费补助。补助经费由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 (八)实施返乡创业计划。 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劳动力就近转移、聚集提升功能区中,对返乡创业人员(或创业示范企业)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贷款、贷款贴息和一次性创业资助以及企业培训服务,每年带动1000名以上本市劳动力创业。 (九)组织在惠务工人员免费观看文体演出。 建立在惠务工人员共享文化成果机制,把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企业文化建设作为常态性措施,按座位的5~10%安排在惠务工人员观看大型公益性文体演出,按座位的一定比例安排在惠务工人员免费观看大型商业性文体演出(门票由政府按优惠价购买),让在惠务工人员共享惠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升幸福感。 六、加强区域劳动力转移工作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对区域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和区域间的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协作,互通信息,搭建平台载体,确保区域劳动力转移工作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加强对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及实施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使企业、社会组织、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全面了解区域劳动力转移政策,促进社会各有关方面更加自觉、主动配合落实好区域劳动力的转移工作。市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根据各功能区分类设置的考评指标体系,实行分类考评,并作为考核县、区政府“双转移”战略实施情况的重要内容。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28日
Topics
labor policy
rural development
industrial planning
Metadata
| 文号 | 惠府办〔2013〕14号 |
| Publisher | 市政府办公室 |
| Site | huizhou |
| Date | 2013-04-19 01:06:13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劳动力转移 |
| CMS Category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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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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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办〔2012〕68号
印发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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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办〔2010〕1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企业用工对接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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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企业用工对接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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