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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字
begin-->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br>
第14号:关于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的决定end--><br>
begin-->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的决定end--><br>
2024-03-1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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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egin-->办公厅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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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关于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r>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曹淑敏<br>
2024年3月4日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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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的决定<br>
为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面有效实施,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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